Wednesday, December 31, 2008

20081231

原本在路上,打算買幾張明信片,不過,當我經過這個久未謀面的城市時,發現連鎖書店已經不在原本的地點,取而代之的是一家銀行。現在,還有多少人寫明信片?或是寫卡片?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書店賣的書也不再像以往那麼多。那麼,書和其他的相關東西去哪裡了呢?哪天是不是淡淡地從記憶中消失?

從來沒有在任何一年的最後一天寫過任何明信片給任何人。最後這一天,通常多數的人都不在家,即使事後問起,多半並沒什麼和平日不一樣。要特別在這一天說什麼,又顯得格外矯情似的。然而,我只是想到要寫,至於要寫什麼都還不確定。想到簡單的明信片即將消失,多少有些感傷。

有什麼留下來,有什麼遺失了……這麼去計算,未免太累。這一天,你在想什麼呢?或是,什麼都沒想?


星期三的下午 - 萬芳

Saturday, December 13, 2008

1210之後呢?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20081123蔡英文與部落客對談

Wednesday, November 19, 2008

關於「回應綠妹妹」小感

關於這篇「回應綠妹妹」,確實丟了一個隱形的爆彈。稱它為「隱形」,不如說它是「隱性」的聲音,發出來。

當然,我沒有想過,這陣子,竟然會發這些文。發表關心非洲兒童的文很容易,然而,站在這個島上,突然要發言,如果說沒有半點猶豫,那是騙人的。確實,我丟了一些問題,也不希望有什麼回應,但我總是假設,看到的人是在思考一些什麼吧?沒有,也無所謂。立場沒變,所有的閱聽者都有選擇權,就像沒有人應該侵犯我的隱私權,是一樣的道理。也許,這陣子,會有人認為我挺綠,是綠營人士,有綠黨色彩。不管是不是,這也不是我關心的重點。事實上,我沒有任何黨派背景,甚至每次有鄰居收到買票的現金,我都沒收到。管他什麼色彩,我就是沒收到半毛錢。這次的什麼「消費券」,我也拿不到。

回到獨孤木的這篇回應文來說吧。

一切都是從一個活動開始,這個活動是【11/23 網聚】台灣民主的挑戰-蔡英文與部落客對談

首先,我不會參加這個聚會。然而,如果有其他blogger想要參加的話,這裡不預設反對立場。之前,我沒有參加聚會,這次也不會,同樣也希望其他曾經邀約的網友,請尊重我的決定。不可否認地,獨孤木的反應,引起了某些迴響。

這段時間以來,相信許多人感到無奈。許多人的期待落空,以為政黨輪替之後,會是一個好的開始,我沒相信,但終究票數顯示當時許多人曾經或是繼續相信。沒關係,相信的就相信,後悔的,我也不會批評什麼。直到「毒牛奶」的事件披露,食品的問題被逐項質疑,政策的偏差,立場歪斜,一般人民慢慢湧現出不滿的情緒……直到陳雲林來台灣,情緒爆發到最高點!這是我們原本樂見的嗎?一定不是。這些人,真的是民進黨動員的嗎?不,人民自己會反應。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這個理論,仍然適用於人與人之間,人民與政府之間。

晶華那一晚,真的是一小撮人嗎?那真的是民進黨動員的嗎?很多人不是啊!民怨幾乎以狂飆的方式上衝,許多人在網路上留下一句話,就衝去現場了。負傷而歸,有多少照片是我不忍心去看,不願意相信這個國家瘋狂的政府竟然把人民逼到瘋狂,也留下了瘋狂的傷痕與痛心,他們放棄提告任何人,因為求償無門,更深感無望。民進黨的人在哪裡?

圍城圓山的時候,多少中、南部的人毫不猶豫地認為,這是一件重要的事,決心北上以示民怨!而後呢?是誰在當晚決定和人民切割?是誰做這個決定?每個告訴我要去的人,都是被千交待萬叮嚀一定要平安,務必小心。但是我只記了一個人的電話,在所謂的「暴力事件」之前,我打了一通電話,給一個陌生的網友,叫他趕快離開!你能明白那是什麼心情嗎?這些人不在意自己是衝組,可是,民進黨在哪裡?他們與人民切割了。

Timo先生在寫暴力,衝組,被放生的人民時,是懷抱著怎樣的心情呢?必定不是愉快的吧。一個政府混亂,另一個政黨也沒好到哪裡去。這些人被放生了。

民進黨,你還有多少本錢能切割?就像要墜機前,把飛機上所有的東西都丟棄,最後連飛行員也跳機嗎?你打算跳到哪裡去?這些人裡面,有多少人是沒有黨籍身份,卻還是對你們抱著期待,而硬生生被切割掉。你們求自保,放生的不只是那些衝組的人,還有人心。

這不是說衝去現場的人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全推給政黨就好。而是,他們扛了他們的部份,功過全都靠媒體在說?這次的金融風暴,讓許多人張開眼睛看清楚,更明白是哪裡出了問題,只是已經多少人求救無門?加上這一次11月的台灣付出10億招待陳雲林,更好好地「款待」了台灣人民,是不是也讓許多人張開眼睛,不論他們是如何被傷害,目前仍負傷在身,卻已經拒絕對話?

沒有什麼是完全對,也沒有什麼是完全錯。我不參加,我不需要為了認識什麼大咖部落客而參加,也不需要去煩心自己該在表格上填寫自己是哪一組?也不需要聽……官腔廢話!我是什麼人?小老百姓而已,擁有的只是一個可以發聲的blog而已,不是民進黨的傳聲筒,不是國民黨的粉飾太平的平台,這裡只是我自己而已。

台北市市長拿民調在議會說嘴,卻不講確實數據,他們沒有執法不當,卻提不出任何法源依據地執行不敢說出口的黑手下的命令,然後以「暴民」以偏概全。很好,這就是先進的政府!

民進黨主席,當晚決定與人民切割時,你最好沒有任何準備迎接人民的失望,還期待所有的人都會熱烈歡迎,靜靜聆聽那說起來好聽,但沒有進程的說詞。

如果不幸點進來的人,看到這一篇,我只想說:請你認真思考,細細選擇,謹慎行動!

你可以繼續支持你所支持的,信仰你所信仰的,堅持你所堅持的,沒有人應該控制你的思想,這裡只是說我自己想說的。你可以反對,也可以認同,更可以置之不理。然而,也請尊重我個人的想法。也許,很久很久之後,我說的一切都錯了,我錯了。在我的平台裡,說出了錯誤的看法,由我個人來承受。如果試圖想在我身上貼標籤,那是你的問題,不會是我的。我仍然認為還權於民是非常重要的事!那不單只是部落客撐起來的,而是人民

警總消失了嗎?好像還沒吧……




關於要不要貼出這一篇來,我也曾猶豫過。

Tuesday, November 11, 2008

野草莓學運學生的一些心聲



希望,有更多的聲音,可以組成一個拼圖,每一個人說幾句話,拼湊出一個完整的圖象。

Monday, November 10, 2008

i have to say "TAIWAN IS MY COUNTRY"!

串聯活動,可能許多blogger不只參與過一次,你貼過無數的貼紙,這些貼紙來來去去,換了又換。它在宣誓某些事,某些立場,也許是某個想法。

好幾年前,在苗栗的街頭,時常看見一種標語,據說是苗栗縣政府貼在街頭的各個角落。只是去朋友家鄉玩個兩天一夜的我,並不清楚是不是苗栗縣政府做的。然而,處處可以看到這樣的標語,已經像是看到有地方就貼的程度,著實有點吃驚。這標語寫著「請教你的孩子說客家話」!或許有些人還有印象,或許現在苗栗還能看得到這樣的標語,貼在各種角落。

那個時候,我問朋友,這不是一個客家人佔有90%甚至95%以上的地區嗎?為什麼還會特別貼上這樣的標語?在我生長的地方,根本沒有這樣的東西,我還是會說閩南話,也就是河洛話,實在是太自然,是生活的一部份,對於一個客家人數這麼高,連跟攤販買個吃食都得說客家話的地方,竟然到處都是一樣的標語。朋友告訴我,這就是令人悲傷的地方,如果連這裡,客家話都在慢慢消失,需要貼標語告訴大家,那表示真的很嚴重。

那時候的我,並不是十分理解,但我知道許多當地的孩子,確實因為教育的緣故,官法語言的使用佔據了大部份的時間,他們多半說官方語言。即使聽得懂客家話,聽得懂的部份,也不再像我這一代的人這麼多。能夠對話的部份,更是有限。

曾經,我想望過,也許,世界上並不需要國界。以身為這個小小星球上的生物的角度,這就是我的立場。然而,這樣微弱的想望實在太過於困難,即使,我仍然希望有一天它會成真。但是,我面對的竟然是,我得先聲明:這個地方是我成長的地方,它是一個國家。它擁有所有「國家」定義當中具有的元素,一樣不少。很可笑?是很可笑!也許,將來我不會在這裡生活下去,我會變成一個失去國家的人?或許,或許不會。

當我還十分年輕時,至少,比現在年輕許多時,也曾經參與過一些不怎麼被重視的學生活動。有希望,有失落。可是,如果不去試過那麼一次,大概只會覺得自己很沒用吧。那時候,因為活動很小,幾乎沒有任何其他的資源,海報要自己做,網路還不像現在這麼發達而廣泛,加上還有自己的學業。想想,還真是薄弱的力量,也只達到薄弱的效果而已。

這麼多年之後,我竟然在自己的blog上,放上這樣的貼紙,因為,我拿的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也許,在這個島上,這個小小的國家裡,還有很多制度令人痛恨不已,然而,我沒有忘記,一個不尊重人權的國家的政府,是冒著國際之恥也不顧地在天安門把聲援並抗議大陸政府對待Tibet的外國人士強制驅離,讓參加奧運的選手吃食著含著高量毒物的食品,那樣的國家,連面子都不要了,還會管裡子嗎?

放上這個串聯貼紙,就像那些勸人教自己的孩子說客家話的苗栗人,並沒有什麼兩樣。

請給我一個「人」的權利!一張貼紙,可以帶來小小的希望,也許最後會是大大的失望,即使如此,就像當年一樣,有什麼事沒做,我就沒有權利後悔!我不是「野草莓」的一員,但仍然有另一個人,那個人,仍在群賢樓那裡坐著,是他,從10月25日發起最初的訴求與抗爭,不是「野草莓」的你,一樣可以有自己的管道繼續支持自己的想法。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11月6日轉寄來的一封信

各位新竹地區的老師、同學、和朋友:

這是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的許維德。面對這幾天馬政府踐踏基本人權、警察橫行治國的行徑,我們再也受不了了。

以台大為首的一群老師和學生,為了「抗議警察暴力」,也為了「捍衛自由人權」,決定在今天(十一月六日,星期四)早上十一點,在行政院門口靜坐抗議,目前已經有一百個以上的朋友會加入這個行動。

為了表達對這群朋友之理念的支持,交大也有一群老師和同學,決定也在這一天在校園裡面發起同樣的靜坐抗議。時間是今天中午十二點,地點在交大第二餐廳的外面(有提款機的那一邊,不是7-Eleven那個門那一邊),我們希望大家能夠穿上黑衣、戴上口罩,一方面表達我們對馬政府踐踏人權的憤怒,另一方面也支持台北那群老師和學生的行動。

我們再不站出來捍衛台灣的民主和人權,過去二十來年台灣民主運動的進程,恐怕都要毀於一旦。

各位新竹地區的朋友,我們一起站出來吧!!!

我們大家中午十二點交大二餐外面見。

許維德


P.S. 以下是以台大社會系李明璁教授為首的老師和同學發出的聲明,敬請參考。
如果各位也有興趣加入這個聯署的話,也請盡快和我聯絡。



*****************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11月6日的凌晨,收到這封轉寄信。時間的急迫,我找出幾個可能的名單,又不怎麼抱著期待地寄出去給幾個人。

自從10月25日許多人上街頭的畫面在電視畫面裡時,無法不說自己有些迷惑。我希望,給我一個安靜而沒有記者插話的畫面,希望聽到那裡的人在說什麼?每個人都寫一封信吧……像這樣的想法一個一個接續冒出來。某一種不安在心裡,像是這樣好嗎?那樣好嗎?可不可以是另一個樣子?

剛好這段時間,有事必須北上一趟。沿路上,不是我曾經認識的風景,那是一座死城,還是危城?它頹圮的模樣,讓我更討厭這個地方!和朋友見面之後,他說,他不知道為什麼一個大陸人來台灣,需要這麼多人上街頭?滿心震驚的我,想著,這個生活在台北的人,他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那麼,他以為是什麼情況?鎮日幾乎埋在辦公室裡,家裡也沒有有線電視的他,告訴我,某天回家時,他問女朋友,為什麼這麼多警察?他的女朋友說,喔,只是有一個大陸人要來而已。

硬生生地,我把口中的冷飲吞進肚子裡,不知不覺感到憤怒起來……

或許,也沒有什麼值得生氣。終究有人會相信,那總是「少數人」的意識形態的表現。只是對我而言,並不是。我也想過「為什麼要?」及「為什麼不要?」這兩種選擇?也可能,我可以選擇遠遠看著。選擇,還是像我說的那樣,有很多種。但是,我只希望先弄清楚大概是怎麼回事,再說。我觀察了一些人,聽到一些事,看到一些畫面……我知道,這不會是全面性的資訊。電視媒體上,一邊說著綠營人士、藏獨份子的話,每個字都很刺耳,不論是在說那個據說是七百多萬票選出來的傢伙好,還是在罵那個傢伙真的做得很爛,不論什麼樣的電視媒體,顯然都不是實證者。他們不太求證,他們像是自顧自地說著自己想說的話。

Tibet事件距今很久了嗎?不,沒有很久。而是,忘了!忘得多徹底?忘得竟然允許台灣的警察去扯下藏人手中,他們的雪山獅子旗!什麼時候,台灣的警察有此大權力?什麼叫破壞台灣形象?這個舉動是一個民主國家會做的事嗎?

後來,先前憤怒的感覺來告訴我的時候,可能是那句「只是有一個大陸人要來而已」這樣的說法使我惱火。然而,那也不是我能管得著的事了。能確定的是,終究那樣的人是很難因為是朋友的女朋友而變成朋友的吧。說不定,慢慢地,我也會和朋友變成陌生不過的人而已。假如,我們選擇了不同的路,也沒有什麼好勉強的。

當我看到這些學生,在用網路傳送畫面,讓大家知道他們的畫面時,我想著:希望他們永遠不要變成他們曾經痛恨的大人!

延伸閱讀:
  • 野百合也有春天

  • 自由廣場直播現場

  • 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Taiwan has NEVER been part of China! Please listen to us!

    Dear Visitors,

    The site is taken down as a way to humbly protest the lost of freedom of speech and Liberty in Taiwan.

    I was questioned by a police on the street across NTU campus just because I aimed my camera to a police on the street. No name tag on his uniform and no identification for himself. Most importantly, I am not the only one.

    If I have told you that Taiwan government works very hard to protect her people,
    I take it back.

    If I have told you that Taiwan is a democratic society,
    I take it back.

    If I have told you that we can always complain the President in public,
    I take it back.

    If I have told you that Taiwan is a nice place to visit,
    I take it back.

    Very soon, visiting Taiwan will just experience what you have in Mainland China.

    Please accept my apology for any inconvenience.



    Nov. 5th, 2008.

    http://www.csie.ntu.edu.tw/~cshih/
    http://freespeechintaiwan.wordpress.com/2008/11/07/an-article-from-a-professors-blog/

    other languages posts:

  • http://www.ocot.tw/blog/

  • http://www.eutaiwan.org/
  • Wednesday, October 29, 2008

    轉貼:青年代表聲明稿

    青年代表聲明稿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蔡丁貴 教授有鑑於過去幾次遊行都無法阻止馬英九罔顧民意、出賣台灣主權,因此在10月25日遊行結束後,選擇以絕食抗議的方式,要求立法院補正「鳥籠公投法」,將權力還給人民。

    馬英九已經宣布未來將會承認中國學歷、開放中國學生來台、開放中國人考證照。上述政策,將直接危害台灣所有年輕學子的權益,對台灣學生畢業後的出路影響甚劇。而 蔡教授「補正公投法」的訴求,正好能做為學子監督馬政府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我們能迫使立法院修改掉現行公投法不合理的高門檻,屆時馬英九如果不顧民意反對,貿然實施不利學生的政策,年輕學子便能利用公投直接訴諸民意,阻止馬英九出賣台灣學生的利益。

    由此可知,「公投法補正」此一議題實與學生切身相關,因此我們願意,也有義務站出來給予 蔡 教授最大的支持。但是 蔡 教授年事已高,到目前為止也已絕食超過60小時。我們不忍心見到教授的身心繼續受到煎熬,也很擔心他的身體狀況。然而 蔡教授意志堅決,不願停止絕食,所以我們計畫在最短的時間內,號召青年學子到場 支持蔡 教授,給 蔡教授溫暖。因為教授靜坐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希望能吸引更多年輕學子重視「鳥籠公投法」的問題,因此當現場所有年輕人足夠手牽手圍著立法院一圈時,我們就會一起呼籲教授停止絕食。

    蔡教授身為社會重要的意見領袖,應當保重身體,繼續帶領大家在民主的道路上繼續奮鬥,因此我們希望 能讓蔡 教授聽到學子們的心聲,希望 蔡 教授能保重身體,停止絕食。

    我們認為,補正公投法,不只是 蔡教授一個人的願望,更是所有台灣青年學子的願望。在此我們懇請台灣的青年學子,都能站出來支持蔡會長的訴求。站出來除了能維護學生自身的權益外,更能對馬英九罔顧學生權益,表達不滿與憤怒。我們也深信,台灣的有志青年,一定會挺身而出 支持蔡 教授,並對馬英九的無能,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轉貼自:人間地獄--Helheim
    是的,這篇不適合某些閱聽者!

    你有權選擇關掉視窗,離開這個可能令你不快的畫面。也不需要試圖駁斥,我只接受平等且和平的對話方式。也就是,你是一個「人」這樣的個體,我也是一個獨立的「人」的個體,請體認這樣的要求。

    這裡不會跟你講「苦民所苦」這種聽到耳朵都快長繭的話,但會盡量用最簡單的方式,告訴你,你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的小事。

    如果有看到這篇的學子們,不論是高中還是大專以上,你身上有多少債?很多?有個孩子告訴我,在他26歲生日前,他擁有的是65萬學貸!他不知道,原來可以去找一些名目很奇怪,但他從來不知道的獎助學金。他不知道有些獎學金,根本不需要什麼資格,有些官員、民代、卸任官員、各種名目的宗親會……甚至寒暑假都可能有獎學金可以申請,只是學生在放假,他們去打工,沒有人去申請。

    我不知道,也不能為你負責,你應該把什麼放在前面?因為你是一個有能力獨立思考的個體,你該決定自己的人生,要往哪個方向?該拾起什麼?該放棄什麼?你應該都有能力去思考,然後作決定,去執行,即使失敗了,也不會後悔。那麼,才是一個完整的人。

    好笑的是,我知道這些遊戲規則,也就是所謂的「制度」,但我一直很痛恨它。「制度」長久以來,就像大人們常常會說「好好讀書,好好為你自己讀書」,可是他們心眼裡打的是另一種主意。這讓我很不舒服。

    像是,小學時候,我的老師要我幫她早上泡好牛奶,還要熱熱地放在她桌上,11歲的我,氣得不得了。但是我屈服了。當同學打架把她的飯後水果,也不過是一只香焦壓傷時,她對著受傷的同學說:還我,我就是要這根香焦!我知道,我再也不要理她了。她再罵我,我也不理她,家庭訪問我也不理她。我就是硬著脾氣不理她。當然,我的日子在上課時,絕對不會太輕鬆。

    中學時,我恨透了聯考。可是大家都要考,所以我試盡各種方法,就是不要課後輔導,也不想在假日到學校。補習根本不好玩,我也不玩了。浪費那些錢,一點也沒必要。我使出所有的辦法讓父母同意不讓我留在學校上輔導課,太遠、沒效率、太麻煩……反正,我就是不想去。所以,我的聯考結果,就像我所作的努力一樣,只在中等的程度。我讀五專,因為我還想進大學,可是拒絕再次參加聯考。10多萬人和我一起爭個0.1分的意義,分發出來的意義,是沒有意義的。

    五專時,也可能是某些人目前就讀的大學、學院、科技大學的前身,我打工,我參加社團,過了5年充實又快樂的日子。只有商和工可以選擇,我想,最壞也要管理科,分數就算進了比較高的科系,還是管理科才是我要的。事實證明也是如此。當過一學期會計,一學期生產管理。可又怎麼呢?我還是過我自己的日子,我沒有在當時聽進去大人的話,馬上去賺大錢,我比較笨,選擇讀書。

    所以,我又讀了大學。又過了快樂的4年。我一樣偶爾在某些社團出現,為了東海相思林要砍幾棵數,特別留校到晚上,只為了等教務長願意出面開一個很差勁的說明會。市長變成一個莫名其妙也不是我選出來的人,一下子說要開條路從東海大學經過,一下子說,他跟古根漢說好了什麼鬼東西,也不理惠來的遺跡有多重要。據說他的太太最近不適應自己的人工手,那就習慣吧。我們並沒有無障礙空間。

    一路上,都有貴人幫助,但我想,時間差不多了。當然,實際的理由是,我沒有錢出國讀書。所以就算考上了研究所,也上不了我要讀的博士班。夢想不會只有一個,我就選了另一個。對,去賺錢。還有一些愉快和不愉快的經驗,就像有許多人用「非自願性離職」搜尋進來一樣。

    現在呢?我做自己想做的事,錢賺得不是特別多,也沒有變成億萬富翁,沒有中樂透。每一分錢都是自己賺來的,還按規定繳稅。可是,內心裡,有一種不快樂,那種不快樂是,我只想繳一部份我認為我該付的稅金。例如,好好地給我建條路,好好地搭座橋,好好地對待那些真正下過田的農夫們,給孩子們吃個午餐,對於流浪動物多付出一些……這些我都願意付,但我不願意付那些國務機要費,我不願意付那些官的車油錢,我不願意花錢去付官夫人的制裝費,也不想去付什麼亂七八糟連名目都不知道的錢。

    每一分錢既然都是自己辛苦賺來的,為什麼要全權交付給別人決定怎麼用?他們那些人又沒問過我可不可以。他們就開著黑頭車,說要維安,反倒是讓人更不能安心。每年繳了那麼多健保費,你卻看個感冒都還要錢。有人真的這麼愛生病嗎?可是,健保局每年都公佈他們窮死了!但一定還是有年終!他們說,這是一種保障!那誰給我們保障?為什麼還要想要誰給我們保障?

    人,就是人。人是一個立足的模樣的字。我沒有去投票,因為哪邊都有錯。我選擇誰也不信。可是現在呢?我遇到許多人,他們一面口口聲聲說他們沒選錯,卻同時在抱怨不管是誰都會抱怨的事。毒奶粉他們也恨,失業他們也恨,股票投資失利也恨,但是他們還是說,他們選對了。誰才是訴求意識形態的人?我也討厭食毒合法化,那麼蕭淑慎應該不犯法;對於拿不到薪水或是失業補助,有義務沒權利我也討厭;投資失利,我還有力氣賺,但是那些已經退休的人呢?那些拿自己棺材本去聽信那些沒有職業道德的營業員的話的人呢?

    為什麼有一個CNN的記者在一個完全公開的場合提問關於西藏和台灣的問題?為什麼台灣人上街跟自己人又吵又打?我不需要你告訴我為什麼。因為,我相信連小孩都有屬於小孩的思考,我也有屬於我的。你可以覺得一點關係都沒有,但請自行承擔,而不要在別人追求夢想的時候,去拿無形的刀,殺了他。

    如果你是10歲、16歲、20歲、25歲、30歲……不論你幾歲,請你想一想,做出決定,付諸行動。可以選擇這與你無關,你可以不管是不是有另外幾億要薪比你便宜10倍以上的人跟你競爭一個工作,不管這個島會不會沉!這是你的決定。你也可以選擇,這些訴求對你而言,很重要,可是你實在礙於人情事故,不敢表態。你也可以選擇相信有一個老先生,他不是你的父親,不是你的家人,但他關心這個島上的人,你可以選擇同意他的意見,支持他。

    你一直都有選擇!

    相關連結:
  • 《轉載》年輕朋友你在哪裡?

  • 【串連】聲援阿貴教授...趴三-不屈服的訴求,立委選制修正

  • 立院絕食抗議(實況轉播)

  • 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 阿貴教授的願望

  • 聲援蔡教授立院絕食靜坐: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 Saturday, September 27, 2008

    【CHANGE】之前想寫的.....很長!

    雖然是周末,還是得作收集資料的工作,Google Reader還是得打開來看看,把重要的資料收集起來。像這樣幾乎無紙作業的情況,持續快一年了。除非電腦有問題,還是備著26孔活頁紙使用。上次去文具店的時候發現,好像已經沒有看到再生紙的活頁紙或是紙品了。這可能也是涉及關於再生紙的製作上可能涉及污染的原因吧。

    關於訂閱的blog多半是選擇性地看,真是不好意思。然而,像是LVCHEN所推出極方便的blogger無痛外掛最新回應 2.0已於六月推出;有人還是繼續在「鍊鐵成鋼」;還有很長一篇的「家書」。

    沒有什麼賴床的習慣,周末只是步調可以放得比較慢而已。泡好咖啡,當然我也不知道它有沒有毒?這得問林鳳營鮮奶了。讀東海的時候,學校本身就有牧場,有學校品牌的牛奶,中興大學也有。我們也從來沒問過食科系的同學,這有沒有問題。就是覺得沒有必要問。只要有人喝了會拉,除了俗稱的乳糖不適症的同學之外,要是鬧到中毒,大概就會變成大新聞!因為這些鮮奶還外售到市面上,只是普及度不高而已。

    泡好咖啡,準備一大杯茶,打開電視,因為電視新聞常常是不太需要動太多腦筋就能理解的東西。這次的薔蜜颱風所謂的「共伴效應」總是聽成「共犯效應」……突然想到之前有人發起活動,曾經邀我一起參加。雖然已經確定不會參加,不過,還是請參加的人務必小心因為橋斷人死,政府會說:那是你自己強行通過!

    當然也看到了關於Jas9發表的這篇發文。

    大家好
    我是朝倉啓太
    實際上今天正好是我就任內閣總理大臣的第50天
    我想在今天對朝倉內閣做個總結
    作為總理 我想把現在的心情直接傳達給大家
    所以請他們給我這個機會說以下這些話

    首先我必須向大家道歉
    18年前 大堂商事利用未公開的股票賄賂政治家
    我又在不情的情況下任命這些人為我的內閣官僚
    有8人
    我深感讓大家失望了
    抱歉

    今天,我想和大家說幾件事
    我盡可能用自己的語言
    不使用難懂的語言
    我以前曾是個小學老師
    所以我會說得讓小學5年級的孩子也能聽明白

    正如大家所知
    在我成為國會議員之前 即3個月前
    完全沒有任何政治經驗
    是長野縣的一個平凡……真的很平凡的小學老師
    老實說 我不是特別關心政治
    不過 當政界發生什麼事件
    或者出現話題人物
    發生全民都感興趣的事時 我也會和大家一樣看新聞
    不過雖然這麼說 當時去投票……
    對不起
    也曾有不想去投票的想法
    雖然明白政治很重要
    但並沒有切身體會到
    或者說對政治沒有什麼期待吧

    雖然常說 你的1票將改變政治
    但是沒有確實感受到自己的1票能改變政治
    只有那一瞬間會熱烈地應論誰贏了 哪個黨上台了
    但結果什麼都沒改變
    選舉時許下的諾言也不知什麼時候變得含糊其辭了
    事後想想 當時那麼興奮的自己到底算什麼呢
    覺得自己居然就像傻瓜一樣有所期待
    後來就變得無所謂了
    果然 自己的1票還是無法改變政治的

    那樣的我為什麼去參加選舉
    為什麼當選後又成為國會議員了呢
    政治的世界讓人摸不著頭腦

    那個……我一直是小學老師
    所以被叫作「先生」(議員)[註1]
    也勉強能接受
    又能免費乘坐JR和地鐵
    年長者也會向你低頭
    不管是誰都會覺得自己變得很偉大
    雖然成了政治家 但卻又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才好
    我也被要求去參加了委員會
    完全不理解他們在議論些什麼

    那個……
    說到委員會 我雖然聽說過有預算委員會
    那個……當時我的秘書就曾告訴我
    全體會議相當於小學的全校集會
    常任委員會就相當於圖書委員會
    特別委員會就相當於運動會的執行委員會
    聽她這麼解釋後 "啊 原來如此"
    我就是那樣的水平 雖然有點難為情

    不過聽了幾次後 終於明白了會議的內容
    雖說是議論 卻總是沒能得出結論就結束了
    也就是說 執政黨和在野黨都各自固執己見
    不會認可對方的意見
    當然也不會重新考慮並贊成對方的意見
    通常都是強行表決的

    "欸 就這麼結束了!?" 我腦中滿是問號

    我在小學的時候
    曾這麼教過學生
    不管碰到什麼問題 一定要討論到得出結論
    然後好好聽對方的意見
    如果發現自己錯了就要坦誠地承認
    不過在這裡 那樣的規則卻不通用

    議員遵從黨及派閥的方針是理所當然的
    甚至有的人會贊成自己至今為止一直反對的法案
    看到自己派閥的前輩贊成後 自己馬上也贊成了
    於是 誰都不會去確認那法案究竟是否為國民考慮

    我雖然進入了政治的世界
    卻感到政治越來越遙遠了

    就在那時
    有人問我要不要參加總裁選舉
    讓新進議員而且還是個政治門外漢的人參加總裁選舉
    成為最大的執政黨 - 政友黨的總裁就成為是總理大臣
    你們肯定覺得不可能吧

    我一開始也拒絕了
    不過 我轉念一想
    如果我自己當上了總理大臣
    說不定能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有希望的未來
    結果我就參加了總裁選舉

    但是聽其他候補發表意見時
    我總覺得"不對吧" 要是我的話就會……
    這種想法經常出現
    於是我意識到
    雖然我認為自己不關心政治
    但心中還是對這個社會有藍圖規劃的

    我在總裁選舉時曾向大家保證過
    用和大家一樣的眼睛
    發現當今政治中存在的錯誤並予以改正
    用和大家一樣的耳朵
    認真傾聽弱者的聲音
    用和大家一樣的腳
    毫不猶豫地奔向問題發生的現場
    用和大家一樣的手 自己……
    自己也辛勤地工作並指明國家前進的道路
    我的一切都和大家一樣

    我當上總理後也一直沒有忘記那保證

    我不是政治專家
    不是為了擁有權利而當總理大臣的
    我是為了支持我 對我有所期待的大家而工作的
    這麼想著一直工作到現在
    但是最終我還是辜負了大家

    大堂商事疑惑是朝倉內閣的重大醜聞
    除了內閣8名官僚外還有15名國會議員也收受了賄賂
    這是讓國家政治失去信用的一大敗筆
    看 政治家果然還是會貪污
    那樣的政治家也能成為大臣?
    所以說不能相信政治家
    可以清楚地聽到大家的聲音
    我也這麼認為

    原諒那些政治家的總理是不能若無其事地繼續留任的
    我再次向大家道歉
    真的非常抱歉

    不過請讓我說下去
    我進入政治的世界後也看到過很多希望
    並從中學到了很多東西
    請大家了解
    也有政治家是充滿熱情和使命感 毫不貪戀權利
    請大家了解
    也有政治家然從事政多年並擁有很大的影響力
    但卻能承認自己曾犯下的錯並且自己隱退
    請大家了解
    官僚中也有真正為國家考慮並拼命工作的人
    請大家了解
    也有警察為了國家為了國民豁出性命保護總理大臣
    請大家了解
    也有女性沒有受到永田町的風氣的影響
    仍堅持以國民的目光看待政治
    請大家了解
    如果沒有熱情堅定的心就搞不好政治
    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在我背後支持我
    請大家了解

    對不起

    政治必須要靠大家的力量
    有很多人教過我
    他們都是出色的夥伴
    我要向他們表示感謝

    正如一開始所說的
    我要做一個總結
    這個總結就是 我……
    決定辭去內閣總理大臣一職
    只是我覺得這次的問題光這樣做並不算是對大家負責
    那些牽涉到的政治家還留在政界
    所以我希望那些人……
    不是
    我希望全體議員都辭職
    也就是解散眾議員
    通過新一輪的總裁選舉 請國民重新選出國會議員

    選舉中的每1票都是至關重要的
    選舉選出的人是國民的代表 必須國民的意願工作
    決定政治前進道路的是每一位國民

    你們知道是什麼吧
    就是"國民主權"

    或許你們覺得很複雜
    不過這是這本小學社會課的課本上就有的[註2]
    所以大家應該都知道的吧
    也就是說 這個國家的主人公是國民
    我想把這個國家的政治交給大家

    這個國家問題堆積如山
    少子化問題 教育問題 醫療問題
    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解決
    不過 這不僅是政治家要考慮的問題
    每一位國民都應該認真考慮
    大家有權利和義務選出真正夠格的政治家
    不會自私自利 遵守約定
    能用和國民一樣的視線去行動去工作的政治家
    把他們送到國會的是大家

    以前的我錯了
    不過我現在敢肯定地對大家說
    你的1票可以改變政治 可以改變這個社會

    我作為內閣總理大臣在這裡宣佈
    解散眾議院
    這次的解散不是為了向大家展示朝倉內閣的成績
    而是為了給孩子們創造一個有希望的未來

    我的話講完了
    我衷心地感謝聽我把話講完的大家
    謝謝

    告辭

    註1:日文發音皆是羅馬拼音"sensei"
    註2:日劇中木村拓哉拿出的是小學社會六年級下學期的課本
    這是日劇CHANGE中最後一集,也就是收視率最高的一段長達約23分鐘的演說詞。他們大概萬萬想不到,這部曾經被說成是木村拓哉首集(2008年5月12日在日本上檔),甚至被稱為「木村拓哉時代落幕了」的日劇,當時並沒有使男性觀眾真的移開目光,甚至現在時常被提出來。因為現在的台灣,實在不如我們期待。甚至可以說是亂七八糟。

    可以在這裡負責任地說,先前發文貼出來的總統信箱,只要你投書去,都會得到一模一樣的制式回覆文。不信你可以試試看,一點也不稀奇。人人都可以對總統有疑問,投書問事,每個人都會得到一樣的回信檔。唯獨沒有說的是,受到先前事件當時,我身邊有朋友正受著政治性的壓迫,也就是當時的副總統干預司法!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案子,既不是連續殺人案,也不是什麼流浪法庭的案子,而是一件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告訴乃論罪。所有的證據在常理及律師的看法中,都是指向這是一項誣告,最後確實也因此而落幕。

    然而,我開始思考的第一件事是:為什麼當時副總統可以動用這樣的權力去使受害人感到威脅性,而不是去確認真實性?這樣的行為的正當性在哪裡?是什麼樣的運作機制?

    說成是一個小小的測試也好,我想知道,當時的副總統是否是「真正用心地在關心人權」?她是否真正遵守初衷?不,一點也不。結果就像是前面所說的一樣,任何人都可以拿到總統府制式回覆的文章,表頭都是一模一樣。路人甲、乙、丙、丁……沒有人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不是你附上真正的資料,就會得到真正的回應;不是你認真去反應某件事,就會得到任何正面的回應。完全沒有這回事。

    政治是眾人之事。這句話最終往往只會在公民課本出現,我連明天那個號稱很帥的總統會不會去看八佾舞都不知道。

    真心話是:

    我不知道,為什麼每當有人拿了鉅款跑掉時(也就是所謂的掏空啦),都覺得那是我做不到的事?

    我不知道,如果吳淑珍那麼會炒股,可不可以不要關她?請她教教所有的人,甚至教行政院該怎麼搞出錢來,讓人人變成有錢人吧!以工代賑這種事可不可以?

    我不知道,這個島有沒有總統這件事並不是那麼重要,因為總統哪天死了,還有副總統可以繼任。阿輝伯當初就是這樣當上總統的,不是嗎?

    我不知道,如果沒有人民,我不知道這個號稱總統還是什麼的人,還要帥給誰看?我們的課本有把「選賢與能」這四個字全刪除了嗎?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學校」這兩個字是具有實質意義,而不是一張糧票而已?是不是有人正在騙小孩讀書是一件重要的事,背後卻想著,最好給我賺大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為什麼那麼多?而那些「偉大」的人,卻永遠只是在敷衍,回答不出來「為什麼」,又不敢說「不知道」。

    我卻知道,經過搜尋引擎找到這裡來的人,41.29%的關鍵字都是使用「非自願性離職」。這個問題嚴不嚴重?這和有沒有人同意一點關係也沒有,它只是一個擺在那裡的數字,它可能對你是有意義性的,也可能是沒有的。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延伸閱讀:
  • 【Change】10集、8年、9年與30年

  • ㊣串連【Change】-串連一種監督,串連一種希望(9/24更新,更改貼紙語法)

  • CHANGE官網
  • 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08

    最近...

    最近參加了某個比賽,完成了整個賽程。雖然沒有汗水淋漓,倒也常常累得氣喘吁吁。倒不是希望得到什麼冠軍頭銜,只是好像很久很久沒有參加過什麼比賽,想想,如果完成的話,自我完成的階段性感受,其實還不錯。

    是的,我全程完成了比賽!

    當然,最近發生許多事,像是「CEPA」、辛樂克颱風毒奶粉事件(從三聚氰胺,演變成什麼都有可能加在食品裡)、熊貓(貓熊)來不來台灣?怎麼來?傳說已久的「節能減碳」,很奇怪地變成一種口號,而不是行為……每個人都很關心各種事,因為,這個島一下子之間發生的事也未免太多了點。

    上工!

    Tuesday, September 09, 2008

    把經驗傳出去

    似乎該是記一記的時候了。順便試用CHROME

    最近很久沒有收信,雖然工作主要是要靠電腦和網路,只是私人信箱實在很久沒進去,部落格也比較荒蕪。看到許多人仍在努力blogging,真是心生佩服。每天只剩下4~6小時不定的睡眠時間,說起來,這樣過了好一段時間,說不累簡直是騙人的。這兩天,剛好進信箱刪刪廣告,看看部落格怎麼樣?也不知道它能怎樣,終究很少更新,8月竟然是一片空白。順手點開Google的分析看看那些不小心點進來的keyword,前三名,都是與「非自願性離職」有關。進來一看FEEDJIT,也是差不多的情況。難得這兩項結果這麼接近……。

    其實,最近對於私生活中最大的改變應該是……我必須看電視新聞這件事。平常雖然還是會看新聞,可是,網路上的新聞可以相對性自由觀看,不像打開餿水桶還猛往腦門裡灌來得直接而難受。然而,基於某些必須性,偏偏得在幾個無聊的新聞台轉來轉去。我看到的,正如你看到的。

    一開始,我還能很無感。然而,愈聽愈是奇怪,愈看愈是不明白。就像我在附近的永和早餐店裡,看到馬英九著軍服的帥氣照片,有點怪,有點百感交集。而我還是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與無感,否則會影響所剩無幾又必須專注的理性判斷能力。

    嘿,我知道,如果這個你們點擊的「非自願性離職」這個keyword進來,大概還算一個不算太壞的情況。因為,你還能上網。當然,也不會太好,你們會先經歷過一些陣痛過程,等著生命找尋出路。但是,你們並 不孤單。不說別的,連我自己認識的朋友,也有人已經對面失業的事實。沒有失業問題的,多半只剩自由工作者。不過,世界是平的

    先不提目前正熱的「大」事,跟大家分享幾個小小的真實故事。

    前兩年,雖然不在職,也還沒目前的工作時,存款還足夠在必要的時候搭小黃。在約莫三年前,已經有飯店客房部經理出來兼職開小黃,為的還是家庭,除了一個老媽媽,還有太太與小孩。

    約莫兩年前左右,有幾個小黃趁著等排班的時間,在看股票資料,對方告訴我,光開計程車就能養家、養老的話,那還需要投資嗎?

    去年,另一個小黃先生聊起來時問到,他每天開超過12小時的車,還是對於三個讀私校的孩子的學費頭痛不已,即使勸他還是要注意安全,也請他可以為孩子先申請助學貸款,依我自己曾經在學校打工正好是處理這些事務的經驗告訴他。他回了我一句:如果他們將來畢業2年還找不到工作,那怎麼辦?

    今年,我幾乎不搭小黃,難得一次搭小黃的時候,小黃聊起來說,現在甚至有客人特別要求索取塞車時間的車資……也開始明顯有相互搶客的經驗。

    很感人的是,台灣人真的很可愛,也很溫馨。只是因為我短短聽他們說了幾句話,他們願意少收我個5元、10元。甚至,有一次身上沒剛好的零錢,對方也沒有錢零能找,我到便利店換零錢,對方也沒多收停在那裡多跳出來的車資,對方已經把錶按停了。甚至在這個動不動就挖馬路的年代,只要請計程車司機選擇一條比較可能不傷車的馬路,他們都感動得不得了。

    台灣人絕大多數的一般人民是很真實、很可愛的一群人。只要小小的相互體諒,多半都能得到善意的回應。不是5元、不是10元,有些只是態度上的友善和體貼,都能讓人覺得,真好。即使,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煩惱。慢慢地,可以感受到,大家不再那麼在意什麼紅、橙、黃、綠、藍、靛、紫。每個人都是很普通的人。

    對於這些曾經讓我感到不論是有點無奈,或是可愛,或是感謝的司機先生們,我從來沒有多做什麼。我唯一做的一件事,只是聽。就像每個陌生人偶然的談話一樣,你可能這一生再也不會遇到同一個人,也許下次遇到也不見得記得。反而可以說說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心事。

    這個世界一直沒有真正完善的制度,你如果曾經去努力爭取應有的權益,雖然我知道你會撞得滿頭包,但是,我還是為你鼓掌。你正在戰鬥,赤手空拳和這個不完善的制度戰鬥,有多少人直接放棄的時候,你願意為了將來許多和你我曾經有一樣遭遇的人戰鬥,不是在喊口號,而是切切實實地去與這個不良體制戰鬥,你該為自己感到驕傲!你沒有採取不理性的行為去打架,你循的是一個不完全的體制,你在維持一個尊嚴,你在爭取的是一個生命,一個家庭的生存權,可能會失敗,但是,你不會後悔你曾經努力過。你會後悔的是,你什麼都沒做而放棄!

    或許,你正為這個島,為了這個你認同的台灣感到失落,感到不安,但請你,也把自己的「非自願性離職」的經驗透過屬於自己的平台傳達出去。你可能不太會使用blog,目前有許多便利的平台,不那麼難操作,把大家的經驗分享出去,把自己曾經經歷過的戰鬥傳達出去,點點滴滴累積起來,將會是強大的力量。就像,把愛傳出去一樣。



    同時,我仍必須提醒你,你是有可能因此而受到傷害的!

    LINK:

  • 總統信箱
  • Sunday, June 08, 2008

    轉載-WE ARE X!倒數計時器




    還有小時鐘。可到台灣公演宣傳小工具找一下。
    不過,話說回來,很少上PTT,每次上去沒多久,就覺得快瞎了。
    黑底白字(花字)實在不是我能適應的畫面,加上操作方式,早就忘光了……。
    我真的不像鄉民,也不算是鄉民吧。

    Wednesday, May 21, 2008

    這張紙都貼了不知道幾年了.....

    Tuesday, May 06, 2008

    GOOD BYE AND HELLO! - WE ARE X!




    經過漫長的等待、懷疑……1997年的少年,2008年帶著孩子進場的人,幾多為人父,幾多為人母,有什麼音樂經過10年的空白之後,你還會記在心裡?如果有,就算是流行音樂,也是經典。三天的演唱會裡,似乎可以看得出來每個人還是努力把1997年的某些元素放在其中,努力不讓自己的身材走樣,連1997年最樸素的HEATH,也以華麗的裝扮出現。

    原來,我們曾經有過那樣的一個夢,看完三天的表演,喚醒被遺忘,被自己懷疑過的夢。台下的那些眼淚,或許是為了自己……




    8月2日來台灣演唱,到時候還希望台灣能夠不要亂七八糟限制一堆莫名其妙的事情啊!



    延伸閱讀:

  • 嘎吱窩-For hide

  • 嘎吱窩-10 years....for hide

  • Jas9-X Japan攻擊再開!

  • Jas9-X Japan 破壞之夜

  • X JAPAN台灣演唱會公佈!8月2日率萬人震爆南港展覽館!!
  • (票應該也是秒殺吧……)

    Friday, March 28, 2008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20080327情非得已狂想著真實的生存之道

    說真的,在這個blog平台裡提過的每部電影,總是有所謂的「地雷」。沒錯,正是大家所謂的提到劇情,不但告訴你劇情,可能還告訴你結局。恨不恨?恨就別看,跟我一樣。什麼都不看,功課也不作,反正進去看就是了。頂多預告片小小看一下,有時候,我是連預告片也不看的。

    這一次,可難倒我了。該不該說?該不該提?該不該……?

    剛好遇到工作人員,他們說,我可以說實話。那……有雷!不喜勿入!

    我喜歡一個人看電影,什麼時候,這種習慣,成為一種喜歡?我也不清楚。我喜歡電影院,我喜歡在電影院裡面看電影。舊的電影院、新的電影院都有一種令人感到奇妙的親切感。從來,我沒有因為沒有花錢看國片而感到丟臉。對,我從來沒有因為不支持某些國片而感到不好意思。看到覺得很爛的電影,我不喜歡的電影,我也沒有覺得失去過什麼。

    一個人去看電影時,對我而言,才會對電影產生比較密切的連結性。所以,不要懷疑,我真的買過套票,但是只用了一張去看首映。這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只是想看首映所以不得不買預售的套票而已。

    那一晚,整個電影院爆出哄堂大笑,又沉默不語地偷偷拭淚。這麼多人,跟電影產生了連結。

    因為鈕承澤在電影裡,跟一狗票男人大談政治理念與電影理想,那叫「情非得已之武昌街起義」。他決定搞一個很大、很扯、像是偽記錄片的東西,把那些令人想吐的政客的假面具拆下來。錢,想辦法,管他是蔡董,還是輔導金,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不知道什麼鬼的金主,反正,沒錢就是不能做事。回家的路上,一直狂幹譙,但又能怎麼呢?拍電影要錢嘛!40歲了,該有作品了!

    而他的公司財務吃緊,男主角屈中恆不想搞自焚,拒演。搞資金的,也在幫別人搞資金。上酒店,跟著金主看著女體在金錢下只是商品,是鈕承澤想換取資金的介質。金主吸毒,他也要跟著沾,否則拿不到錢。假內線,讓他慘賠。公司裡的人跑去吃鼎泰豐,還順便記得報公帳。誰也不是敵人,但誰都不是朋友。

    需要愛,需要人生的導師,需要女人,需要酒,需要煙,需要錢,需要還是想要?烏龜在酒店裡叫鈕承澤陪他打電動,告訴他,人生他媽的,什麼最重要,該跪的就去跪,去追求。甯甯是一個女演員,和一個導演男友交往、同居,外面的人看起來真是光鮮亮麗。可是,甯甯不快樂。那美麗的外衣下,有著殘破的心情,有難以割捨的掙扎。愛與不愛,都不是。除了要好的朋友面前,她還是得成為那個亮麗的女明星。導演男友的完整懺悔,將這層努力包裝起來的糖衣給不堪地扯毀了……

    人生的傷口是無法靠別人來彌補的。鈕承澤大聲地痛哭,甯甯的一通電話,看起來像是拯救了兩個生命……後來呢?

    西門町的那些路人,他們說,他們不快樂。豆導,你快樂嗎?結束後,我盯著那張問卷,很想寫:幹!隨便啦!煙咧?不過,只留下空白。曾經有人說過:最絕望的一件事,就是當你所有的願望都成真的時候。所以,還真的沒有看過什令人佩服的導演會說「我一直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完全是不可能的。面對真實的自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卻絕對是勇敢的!

    在電影播放的時間裡,我同時和另外近200人有著無法言喻的連結性。他們的大笑,他們的假裝只是在揉眼睛的動作,也牽動著我。

    電影結束後,在西門町,我坐在一攤烤玉米的攤位後面。是一個頭髮剪得很短,個子嬌小的女孩子在張羅著。她有一張非常素淨白晰的臉,完全猜不出來年紀。比較沒生意的時候,她就走到旁邊,點上一根煙抽個幾口。客人一來,馬上丟掉手邊的煙,笑著招呼著客人。讓我產生一種,這個人在某個點上,和我是有連結的感受。

    每次在西門町看完電影,走出電影院的時候,我總習慣坐在路邊,看著人潮來來往往。或許,他們也有看到我,或許沒有。好像不沉澱一下,就是不行。那天,我看著什麼都看不見的天空,不知道,這片亮麗的燈光下,從上面看下來,會看到什麼?

    「南蔡北豆」這種說法,不知道豆導是怎麼想的?不過,蔡岳勳和鈕承澤兩個人的作品風格十分不同。「名揚四海」和「求婚事務所」都各自找出不同的出路。在「求婚事務所」當中,每個角色幾乎在演自己似的,這種自然非常難得。明明當這些演員們出現在宣傳場合時,根本就是另一個人。蔡岳勳的「名揚四海」裡,則像是把一群看起來不可思議的人,變成演員。慢慢地,這兩個人似乎也在某種程度上互相吸收,繼續走著各自不同的路線。

    到「我在墾丁*天氣晴」時,豆導把自己的角色設定在一個很奇妙的位置,很重要,也很不重要;中年人,有著可說的理想,有著不足為外人道的生活體驗;他的說與做,不能等於對或錯,只是選擇。

    選擇拍人生的第一部電影,沒有對或錯。他說,他想完全摧毀鈕承澤,看到一個再坦白不過的鈕承澤。

    這是一部非常台北的電影。

    中南部的人,很多還不能理解,搞什麼心靈成長這種東西。你要他們去搞「情非得已之武昌街起義」可能可以。他們會在你指示之前就去搞邱毅的頭髮,去呼蔡啟芳的巴掌。

    心靈成長?快不快樂?在西門町的人群裡,那些快樂與不快樂的臉,沒有對,也沒有錯,選擇中,每個人都想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而每個人,卻都欠缺一個真心痛哭、用力吶喊、高聲胡謅自己高調理想的機會。

    一個人進電影院也很好。如果有認識的人在旁邊,可能會有顧慮,但是一個人卻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困擾。可以一個人投入電影中,也可能和周圍的人產生奇怪的連結性。電影院的設備,最後已經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問題。

    記得有一次,去看一部二輪片,就在一家破落的戲院裡,一票隨你高興看6、7個廳,只要你不走出來,你想睡一整天都可以。它曾經是一家生意很不錯的戲院,時間過去了,它只留下了老舊戲院的氣味和裝潢。到的時候,電影還沒上演,我在吸煙區裡抽著煙,那裡清一色全是中年男人,沒有人搭話,也沒有人故意說什麼,只是讓出一個位置給我。

    電影開始之後,我坐在第四排的位置,讓那些想繼續睡的人,在後排繼續睡著。電影剛開始,一個穿著西裝,提著公事包的中年男人,坐在與我相隔一個座位遠的地方,我們互相微笑了一下。就這樣,安安靜靜還伴隨著輕微的鼾聲,看完電影。一個人,慢慢地走出老舊的戲院,感覺也很好。

    後來,我又去同一家戲院,看了同一部電影。

    豆導,

    我想像著:

    黑澤明過來告訴你:孩子,我年輕的時候,我的電影在日本一點也不賣什麼錢。不但這樣,他們還說我在販賣日本精神。你知道嗎?我還真的切腹,結果沒死成。後來,他們叫我大師的時候,我都老了。

    北野武會說:年輕人,你會得「導演萬歲」獎!哪一天?我怎麼知道!我早期的電影,哪一部在日本大賣過?倒是北野武暴力團大家還比較記得。

    阿莫多瓦會說:愈真的東西,愈容易被禁。你要習慣它。我最有名的電影,通常都是被禁,哪有什麼票房可言。他們不想懂導演在想什麼,導演是你,那是你的事,不是他的事。現在,大家叫我是西班牙的安迪‧沃荷,因為他們不知道該怎麼把我歸類,只是這樣而已。

    蔡明亮會說:記得備好零錢,隨時賣票!不然沒錢找,很麻煩的。

    說:豆導,我沒去電影院看李安的「色‧戒」,我覺得沒損失什麼。因為,我在等一部叫「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的電影。真希望早點上映啊!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影痴大點名!

    1. 你的大名或暱稱是:
    2. 你最喜歡豆導的作品是:「求婚事務所」、「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
    3. 你覺得如果你的男友/女友劈腿要不要坦白,為什麼?
    坦白。寧願痛死,也不要含冤而死。(??)
    4. 你覺得邱毅的假髮這件事,到底是真的假的?
    挖鼻孔的時候……就上!
    5. 豆導的下一部片子《艋舺》,你推薦誰來當男主角?
    暴龍(?)
    6.接下來我要點名的5個人是:看過的人自己認養吧。

    p.s.這是pixnet的活動,填了對我是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拿不到充氣娃娃的啦。
    今日數位影城的這個位置還不錯喔

    豆導的簽名海報,一定要珍藏起來!

    看個電影有這麼多好料,本下得真重。

    馬上把貼紙貼在剛好找不到貼紙可以貼的日記本上


    相關連結:
  •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官網部落格

  • 兩廳院售票

  • 博客來售票

  • 用愛響應公益 用行動支持國片

  •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 」觀影心得兼拉票
  •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20080327特映會

    2008年3月27日晚上7:00的這場特映會,是由於參加「情非得已貼紙串聯推推推贈票活動開跑!!!」這項串聯活動所得到的一個可以在4月11日正式全省上映之前可以比試片晚一點,但是又比全省上映早一點看到的機會。

    因為以前在電影院打過工,所以,能早一點看到電影,最好還是早一點有機會看到比較好。為什麼?真的不要說沒人在意後面工作人員表,以服務業的立場來看,以製作發行公司的角度來看,以導演的角度來看,不論如何,如果沒有這群人,就可能沒有電影。事實上,確實也有人能明確說出哪部電影的配樂是誰作的;或是,明確地指出製片人、導演、攝影……等等的人物。

    不過,上片時間愈久,除了影片的品質變得比較差之外,另外,被放映師給「偷料」,時常發生。有一些電影院的放映師是「第二導演」,他們決定切掉,就是切掉。實在有些無奈。但,我們也不可能去得罪這些放映師大哥們[註]。一般只能向他們請求,是不是可以盡量保持整部電影的原貌?

    前一篇提到慌亂地看完電影這件事,並不是指心情太過慌亂,或是什麼亂七八糟地慌亂。而是,完全沒有預期原來是一部節奏明快的電影!以往,國片總是給人慢慢地、溫溫地,甚至有人會說是悶悶的印象。然而,「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卻完全沒有這樣的感受,而是像在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時間裡,把整個人生坦露在觀眾面前。

    一個人的人生片段,雖然只是一個40歲的男人,一個40歲男導演的人生片段,滿溢地擺放在觀眾面前。讓我想起,曾經有一個人對我說過,人很少去看自己的人生,仔細看的話,通常會驚訝得不得了!當把這樣的一個40歲左右的男人的片段生活,直接地,不修飾地放在面前時,我確實真切地感受到震撼!

    有另一個人曾經對30歲的我說:妳正在經歷的是一般40歲以上的人才會經驗到的事。

    雖然,豆導說,這仍然是一部劇情片,既不是記錄片,也不是偽記錄片,而是把許多元素放置在角色裡的劇情片。不過,裡面太過於人性,太過於真實,太過於不真實。我相信,人原本就具有超現實的成份。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能從當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影子,正因如此,才有辦法產生共鳴。

    200個人,有200種不同的共鳴,有200種不同的情感,有200種不同的人生,同時在這不到2個小時之內發酵……(待續)

    [註]根據以前放映師的說法,放映師基本上沒有女性。曾經有過女放映師,然而,還是有這樣的行規存在著。是由於什麼奇怪的理論?並沒有說明。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20080327西門町趕場記

    時間3點多,開始憂慮著朋友能不能趕回來在預定的時間內趕到台北參加「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直到5點多,帶著煎包,搭上小黃,趕上高鐵,火速奔往台北!

    說我龜毛也可以,就是不喜歡遲到、晚到,若不是「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怎麼也沒想到會去搭高鐵。

    (拍這張照片時,被嗶嗶嗶地警告著)


    出了高鐵站(其實也就是台北火車站),已經過6點半,離在西門町今日數位影城的7點開場時間,剩不到半個小時,一路狂奔!終於在開場前5分鐘趕到現場劃位!雖然我不叫蘿拉(Lola),但這輩子,大概自從中學之後,沒再用跑百米的力氣這麼拼命跑過了。雖然,在電影開場前就定位。不過,還是比平常看電影的習慣晚進場了一些。

    習慣這種問題真的是很難改。例如,不喜歡先看介紹;不喜歡先看影評;不習慣太晚到,沒時間去調整看電影的心情……這類的事,真不是說改就能改。在一陣慌亂中,也很慌亂地看完電影。看完又很慌亂地去填問卷,填完問卷又很慌亂地去拍照,拍完又很慌亂地去請豆導簽名。

    豆導自己先擺好幫大家簽名的姿勢

    認真地幫每一位到特映會的人簽名,人龍很長,拿著相機先拍拍豆導


    要求合照者不計其數地多


    大概看我很奇怪,拼命在拿我的小卡農在拍,還對我微微笑

    豆導你真帥!

    Sunday, March 23, 2008

    投天線寶寶一票了嗎?


    圖片來源:苦勞網

    是的,我先前發過兩篇關於「非自願性離職」的文,不過,很遺憾地,對這群天線寶寶們幫不上什麼忙。甚至,像是澆了更大一盆冷水。當然這不是針對天線寶寶們(停管工會幹部們),我還蠻佩服你們願意打扮成天線寶寶站在路上。

    延伸閱讀:

  • 天線寶寶投廢票

  • 工會存亡記
  • Thursday, March 20, 2008

    反匿名攻訐之重要說明(7):請你離開!這是我最後的禮貌!


    基於余威憲先生「要求」,在此貼上E-Mail全文圖片一幀!

    余先生,
    對你的行逕,我沒有口出穢言,算是很客氣了吧。甚至特別在您的E-Mail上,也沒有公開您的個人資料。您自己要如何自清是您的問題,真的與我無涉。怕您不能理解,換言之,就是麻煩你,您自己的行為與動機是您自己必須承擔,與我無關。以後您的所有信件將歸為Spam,不予理會!

    針對您所有的問題:

  • 您沒有向媒體放話:
    證據呢?媒體怎麼沒有我的說詞?如果你具有證明,這些言詞乃是出自於媒體的不當言論,請針對媒體的不當行為發表言論。這部份,我只取連結,也有指明媒體在說明的部份錯誤。至於,媒體是否有對你本身報導有誤,這不是我個人的問題。請你辨別清楚界線在哪裡。不是我的問題,要我澄清什麼?我不認為這個要求合理。


  • 故事是檢察官拼湊的
    針對這一點,是否表示你對網路警察所查出來的ip不是你的,所以硬編了一個故事,嫁禍於你?還是檢察官本身素質太差,不如你意?不論是哪一項,請你直接檢舉公務人員失職。這也與我無關。當然,本人的邏輯上推測,如果是假,先前的道歉信或是留言,就一點也沒必要了。不是嗎?沒錯,道什麼歉?檢察官若是誤植罪名於你,請你大方去檢舉。


  • 個人資料是隨手可得的東西:
    我不知道這是在哪裡學來的理論。要不要我公開更多你個人的資料?因為隨手可得!媒體一個錯,你就可以跟著錯嗎?你不是問過我受過幾年教育嗎?結果,你在澳洲受的教育是如此,還是家庭教育是如此,還是台灣教育是如此?我保持沉默很久,你或許不需要任何顏面去面對工作,面對家人,面對社會。試問,我有必要跟你一樣嗎?有這個責任還是義務嗎?


  • 你釋出善意:
    那是你的事。不論是哪一個我所處的平台,已經幾度請你停止完全毫無理性的舉動?幾次了?我有義務嗎?本人對你的blog一點興趣也沒有,什麼時候我都已經寫上連結了?連結語法還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你還有哪裡不滿?你的不滿又與我何干?!每個人都有自由使用各種平台的自由,這是個人自由,這點請您明白。不是你高興一時衝動,就百無聊賴地攻擊人,而不是針對事。「自由」的定義,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請自行查資料。


  • 因為當時沒新聞所以上報:
    同樣地,媒體錯,你就沒錯?請去針對媒體過失發言。與我無涉。媒體不可能沒有新聞,而是媒體從來不報導重要的新聞!這點是你現在才明白的嗎?


  • 對於這麼晚回你的信,個人深感抱歉,特別是對於應該推上來的Tibet, Lhasa-西藏拉蕯,對於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也深感抱歉。這些事,都比你來信「要求」我必須幫你澄清這件事,重要太多了!

    請不要考驗我的耐性。將來您所用任何信箱所發出的E-Mail,將一律歸檔至Spam當中,不再予以回覆!也請你離開,再也不要進入我的相關部落格平台,不喜歡就別看。這麼說,夠白話了吧?你去慢慢找有耐心、認為自己有義務拯救你的人,但那個人,絕對不是我。

    絕對沒有「再一次」

    Tibet, Lhasa-西藏拉蕯


    一場紀念活動,演變成一場暴力。這是一場現實的鬧劇,可笑的悲劇。

    先看一下西藏拉薩的地理位置,很明顯地,介於印度與中國之間,屬於一個敏感的地域。有沒有覺得這個說法很熟悉?台灣的位置一樣十分敏感。

    跨過這個區域,要越過尼泊爾並不是多麼困難的事。印度呢?這中間的「愛恨情仇」,就交給大家去推論,一旦西藏獨立之後,會產生什麼可能性……

    為什麼不是選在50周年,而是選在49周年有這樣一個念活動?長久以來的局勢,從冷戰到美國與中國、中東國家的緊張情勢,今年奧運在中國舉辦早已是確定之事實,會有多少國家表態抵制在中國舉辦的奧運?中國的人權問題是否會因為這個事件再度被挑起,被重新檢視?真正的西藏自治精神是?國際的反應是接受還是無法接受?

    暫時把這個很複雜的議題放下。以個人的有限想法與考量而言,奧運一直以來的精神是公平的運動精神。慕尼黑奧運事件確實發生過,我們不可能百分之百確定不會事件重演,不論目的為何,都掠奪了運動的和平精神。北京的奧運令我非常好奇,他們如何去面對眾多的國際團隊及媒體解釋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我不知道,他們面對這麼龐大的國際媒體群時,該如何用「和諧」的方式來讓國際媒體體會到那是什麼樣的「和諧」?

    然而,個人比較贊成基於「考慮選手安全」的立場來看待是否參與奧運。奧運並不是壞事,而是,你把這些運動精英們派去一個可怕的地方參賽,依目前的局勢,我們很難確定是否有安全上的顧慮。畢竟,這些運動選手都已經等待和長久訓練了4年,等待一場可能的勝利。然而,如果是基於人身安全的考量,是否是一個比較好的考量基礎?

    如果漢人能殺,藏人為何不可殺?如果漢人曾經也反抗過當權者,為何藏人不行?

    這件事件遺憾的是,我們只能從許多的國外媒體當中得到資訊。台灣的媒體曾幾何時再也看不到駐外的記者?並不是他們的命不是命,而是,這是對工作的尊重,媒體應該只報導你們所看到的、聽到的,而不是「據說」。不論哪一個媒體拍到的、聽到的,都不可能事件的全貌,但我們不需要台灣的媒體再過度引用我們在網路找得到的資訊!

    我不知道哪一個新聞系會教育他們的學生,他們可以不經證實地引用許多可能是斷章取義的話語,並稱之為「新聞」?今天是西藏,什麼時候,是其他地方?不管布希在2003年發動的戰爭表態如何正義,我個人從來不認為戰爭曾經真正正義過!如果,要說成是他們在有限的考量下的必要之惡,還來得實際一些。

    或許,該請大家改變的是,請大家教自己的孩子關心國際大事。為什麼當WTO每次會議時,我們總是看得到那些國際新聞中的抗議群眾是如此地平凡,而當媒體訪問他們時,他們的回答總是不那麼平凡?在那個表象的背後,是不是存在著更多的後設義涵?

    或者,選擇一件你關心的方向,只要一個方向。也許你對科技的走向很有概念,你可以成為一個對科技有思想能力的人;或許你對環境有比較大的熱情,你可以成為一個對環境保護有思想的人;每一個人的理想世界,是不一樣的,也請尊重這個想法。

    拍下藏人反抗的影片,或許也不是一件太壞的事。
    新聞連結(1)
    新聞連結(2)



    假使,有人這樣對待台灣,你會選擇?別傻了。伊拉克有多少人民無辜地死於戰爭,我不知道該怎麼用任何宗教立場說明,你們要學會寬恕,即使他們殺了你的親人,你的孩子……我說不出口。

    延伸閱讀:

  • wiki-達賴喇嘛

  • wiki-2008年西藏騷亂

  • BBC NEWS(已經是頭條好幾天了)

  • CNN WORLD NEWS(美國群眾仍抗議著關於2003年美伊戰爭)

  • 感謝 CNN 仗義執言,勇敢質詢 Tibet 與 Taiwan 的雙 T 問題
  • Tuesday, March 18, 2008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預告片


    一年一部國片,這是大約每年會看國片的數量。
    今年,要不要也決定一部?

    你也可以,帶張貼紙回家,換張票。
    另一張?自己買吧。
    一張免費,另一張除以2,不要再說太貴了。

    Wednesday, March 12, 2008

    非自願性離職相關事項

    景氣有多差?差到看搜尋進來的用字就知道。

    首先,鄭重聲明:本人非勞工相關科系,也非法律系!

    會以「非自願性離職」作為搜尋字根的人,或許正在面臨極度苦惱的狀況吧。純屬猜測,如果不是的話,我希望所有的老闆都不要看到這一篇。

    假如,你正在面臨上司、老闆跟你提起想請你走自己的路,簡稱「走路」時,你是不是曾經被要求簽一張叫「自願離職同意書」?或是這一類的東西?許多人都有這種經驗,我就遇過好幾個。

    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你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沒有在工作中犯下導致重大損失的情事?這個事件的大小,有時候你的老闆會比較客觀,有時候反而有點自由心證。連你自己都認為這個答案是「有」的話,根據我們可憐的勞基法的說明:

    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條件)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一、歇業或轉讓時。
    •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看起來很自由心證?是的!

    你也都查過,也都讀過這些條文?還是覺哪裡有問題?那請你再檢視一下,你有沒有簽和公司方面簽署一個「勞動契約」?沒有?喔,常常都是沒有。免得你會拿這個文件出來啊。

    很不幸地,你的上司、老闆當天就要你走路,讓你覺得天理何在?然後你又去查了可憐的勞基法,答案是:
    第十六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發覺你的上司、老闆根本違法?他就是不想違法,所以才要你當天就簽好「自願離職書」啊!為什麼?因為,這樣不用付你任何一毛錢的機會太高了。你在每天省一分一毫,老闆直接省掉你一個月,甚至是以上!

    你很屌,硬是不肯簽?都沒有犯上面的錯誤?但是,如果你很帥氣地走人,沒有跟上司或老闆要求你簽「自願離職書」的超盧態度的話,你根本幾乎沒有機會拿到任何關於你非自願離職的證明。就算你在那裡盧了一個晚上,也可能是沒有下文。

    然後,你可能會很氣憤地打電話尋求各地勞工局的協助?有的話,量一下你當時的血壓是不是狂飆到不可思議的程度。你可能一輩子都低血壓,那天真是高到一個不行,你心裡還想著,股市要是這麼漲不就好了嗎?

    有極大的可能,你在各地的勞工局都得不到你要的幫助。為什麼?因為勞工局會跟你說:你有證據嗎?

    這句話會讓你爆血管!因為當天你已經不用加班,反正之前的五臟六腑也都爆得差不多了,只剩血管可以爆。你心裡想,上司、老闆當時是跟我說「來,我有事找你談」,你怎麼知道要馬上生出錄音筆,然後錄下整個對話過程,證明你是非自願性的?

    你決心不放棄,決定繼續跟勞工局問清楚,你有什麼權益?很不幸地,你會得到一個驚人的消息,那就是勞工局會跟你說:我們是站在資方立場!(放心,我確定板橋的勞工局有個老頭就是這麼說的。)

    有沒有血管爆兩條?但是你還撐得住?喔,很好。好不容易,你可能轉接到一個親切又可愛的小姐手中,她用極度甜美的聲音,低聲告訴你:機會很小,還是放棄吧。你這時,只有覺得,這小天使是領你去天堂的吧……。

    你們所經歷的,或許都沒有比我經歷的來得可笑。我目前手機還有以前公司大掌櫃大呼小叫的電話錄音,這並沒有什麼辦法改變事實。幾次的工作經驗得到幾個可笑到沒力的經驗,當下不會覺得可笑,但是,長久之後,你或許會發覺,你的路並不在那裡。

    曾經快樂過,那你的老闆會跟你好聚好散。不快樂,你可以選擇低潮一陣子,只是一陣子,就像給自己一個沉澱的機會,找到新的路。然後,出來分享你的非自願性離職經驗。我們的法律一直還不到60分,我們的許多公家機關(不是全部),也一直都不及格,甚至很差勁。可是,不要忽視一個人的力量。沒有人說,你不能反應哪個單位應對不好?你也從這些事件中,學到許多艱難的歷練,你可以傳達給類似遭遇的人。

    小小聲說:其實,對於離職員工,公司需要在期限內向各地勞工局提報。換言之,以公司的立場,在你「自願離職書」未簽署的情況下,公司只能以你三天不到論曠職來進行解雇動作。所以,你可以選擇去站在那裡當裝飾,表示你沒有不到。另外,可以向有關單位舉報公司未主動在時間內提報員工離職,可處罰金數萬。錢不會進你的口袋,就當讓公司有機會多繳點錢給國庫吧。

    栗豆樹季節嗎?

    不知道是由於什麼原因,以比例上而言,因為搜尋「栗豆樹」而找到這裡的人,算是第一大宗。當然,說不定是因為沒有寫過關於馬拉巴栗、茶花、楊桃樹或是九層塔之類的植物,所以大家也只會找到栗豆樹吧。

    先前提過,因為沒有刻意讓它保持小巧可愛的模樣,所以目前已經是小樹一棵!不知道長成大樹之後,是不是移種到路上去比較好一點,畢竟,一般的栽用植物用的盆子裝不下超過10公尺以上的樹。目前沒有照片可以附上。

    說明一下,最早看到栗豆樹是在十年之前。當時,同學的姐姐從陽明山帶了一顆很貴,看起來很怪,也不知道能不能吃的植物。她告訴我們,這叫「綠寶石」。所以,引進台灣的時間,應該是比1999年更早。因為當時就被當作觀賞用的小盆栽在推廣,以致於,假如你有看到賣栗豆樹的地方,都是用小小小小的盆子裝著,小小棵的模樣。甚至,老闆還會教你如何使栗豆樹不要長太大。

    基本上,我還是不太贊同這個做法。那就好像早期有人把盆栽用鐵絲折成各種莫名其妙的形狀,然後客人去的時候,還要大大讚嘆:這真是太有型了!然後,主人會露出得意的笑容。突然主然一個心血來潮,說不定還會跟你談起,他是如何折騰那棵樹,才把它搞成這種樣子。從很久以前,一直想問這些人,會不會想把自己的小孩抓去整型,把女生都變成天心或林志玲(你喜歡誰就是誰),男生都整成劉德華或是梁朝偉、金城武?應該沒有人會這麼做吧。

    栗豆樹跟馬拉巴栗有點像,都是屬於很好照顧的樹種。之前我們把馬拉巴栗留給房東,因為即使不施肥,它也已經大到可以撐破磁盆的狀況。真是生命力十分旺盛的樹種啊!

    目前,市面上的栗豆樹應該不貴。我看過最便宜的一次是80元一小盆。貴一些的,差不多在150元左右。馬拉巴栗的價錢就不太清楚,因為好像很常被拿來當作送禮用的植物。相信不少人確實也收到過馬拉巴栗或是俗稱「開運竹」的萬年青。萬年青早年都被拿來插在水中栽種,目前卻成了開運寶物。關於這點,只能說,可以讓你的心情變得愉快,而又能照顧得好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

    只是,記得早期的萬年青嗎?它也是有辦法長成很大株的植物種。千萬不要小看它啊。

    對於植物栽種有興趣的人,台灣有些論壇有專門的相關討論,大家可以參考是不是適合栽種?或是如何栽種?等等的資料。

    延伸閱讀:

  • 【創作草堂】-馬拉巴栗

  • 行政院農委會-台灣外銷花卉簡介
  • Monday, March 03, 2008

    匿名攻訐之重要聲明(6):這是一個全世界最糟的示範

    也許有人已經看過關於http://motorcycleprelude-168.blogspot.com這位余先生的部落格,或許沒有。不管如何,那裡是那裡,這裡是這裡。這份聲明確實已經到了最後的結論時刻。

    這個結語,我會想說的是,我可以正當地舉出,他的行為是多麼乖張與前後矛盾,在2005年,當這位余先生還在澳洲求學時,面臨到婚姻的不順,生活的困境,即使有長輩苦勸他,仍然未果。或許,有人會說:如果當初我不要多事地去幫他處理那些屬於他生活上的問題不就得了?

    目前的我,仍然會說「」。這確實不是一個人所為的事,攻訐的場域不會只限定在部落格,而是在全世界各地。我們只能選擇性去幫助一些在向我們尋求幫助的人,不管他們將來會不會做出傷害你的事,或是說出傷害你的話。這對他們顯然有一定的好處,否則,本是多此一舉。我寧願繼續相信,仍然有許多部落格主是抱持著相互扶持的態度生活著。我相信,這是一種愛,我曾經接受過某些人的愛,我願意將這份愛延續下去。

    例如,LVCHEN寫下的部落格留言系統; 羊男實驗の咖啡館所釋出的三欄式範本龜趣來嘻的Portnoy對於環境事物的關注;李怡志先生會提醒我們,有些我們並沒有注意到的小事;:::zonble's prompbook:::裡關於香草輸入法的投入,附帶還有香草期刊系統的開發;有Jas9在設計方面給我們關於他的想法,和他對環境的關注,當然這個「反匿名攻訐」的部份投注的心力與所忍受原本不屬於他的言論攻擊……事實上,有太多太多的部落格主值得我們尊敬並感謝!

    不論他們的政治傾向,不論他們的性向,不論膚色,不論種族,許多人在各方面提供訊息,我們也保持某種不近不遠的聯繫,確實,真的有許多人是互相聯繫在一起的。這個聯繫或許並不能造成這個世界產生什麼重大的變化。我相信,慢慢地,當10年後,這些人在回頭看這些他們曾經做過的努力時,我們會給予尊重的掌聲。不論那些力量是多麼微弱,在許多人的心裡面,他們曾經深深地影響人們生活或是改變態度,抑或是用5分鐘的時間來改善整個環境的一個小動作,例如在夏天時,不到必要,我們盡量不開冷氣,我們將冷氣設定在28度C以上。

    透過這個圈子,我慢慢開始理解同志們的生活,他們的想法,在AIDS中生活的點點滴滴。

    這整個過程中,我從未和余先生見過面,我只是將在早期網路的互助傳承下去而已。說真的,不需要的時候,你可以大方說不需要,我從沒下過一句說:「不准拒絕」。唯一的問題是,我們自身。這和身在現實社會中沒有什麼兩樣,並不是你幫助你的同事,他們就「應該」感謝你。完全沒有這樣的情況。人還是人,人就有人性,人性的背後不只有惡,還有善。善與惡之間,我們無法去說,他們是否能抓到人生的平衡點。這是他們的人生,我們無權介入。當他們求助時,我們給予一些意見,他們應該體認自己有權利選擇接受與否,我們也同樣有權利拒絕是否願意給予協助。這是屬於個人意志的部份。這是一個人的人生,無法由其他人決定。

    前一篇,是一個不是很好的證明方式。我只是試著待人和善,並不是我絕對無力反擊。尖酸刻薄而又不露粗口,這種方式許多人都會。並不是什麼專利或是了不起的能力。但是,毫無意義。這並不會使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我會說,余先生為許多人立下了一個很糟糕的示範。這個不良的示範只顯示出,我們的法律是多麼的薄弱;另一方面,我們應該更深入去理解,我們這個世代中,該如何去面對下一代?生命是一直不斷地在傳承著,看著Timo先生已經開始為他的孩子記錄點點滴滴時,當他的孩子長大,如果有機會跟他們說什麼的話,我會想說:你們的父親是一個把我帶進爵士樂領域的台灣人,他是一個具有想法,並且受我所尊重的人!諒,你一定要讀一下父親當年寫給你的那封

    另外,我非常感謝大學時,老師給我的一切,讓我得以在一個幸福的環境中求學。雖然,辦了三年的助學貸款,也已經還清了。我不會忘記第一堂課你們給我的那句話:我們到達不到真理,但我們企求往上!

    針對余先生不斷指控不開放留言一事,唯一能說的,只是,這是我個人的部落格。我不需要交待太多,任何人有意見,可以使用連結的方式到自己的部落格書寫,這點我並不介意。事實上,確實有此例。另外,這並不表示部落格主不負責任,請看清楚,這是我的生活方式,不是你的。你可以選擇站在Gay Bar裡大聲叫囂你痛恨同性戀者,但不會提高你的人格。我也不是最嚴厲的一個部落格主,否則不會數度請您不要以洗版的方式停止人身攻擊。

    請參考:酥餅的BLOG

    或許,我也真的該考慮,是不是要參考這個比較嚴謹的方式……

    最後,感謝Jas9一直以持平的態度在旁邊看著這件事情的發展。也感謝許多網路上,我從未與你們交流的各位部落格主的支持。這個部落格會持續下去,或許時間變少,因為我還有其他的事要完成,請相信我,我聽到你們的聲音,我願意在有能力的時候繼續寫下去。龜趣來嘻的Portnoy先生,謝謝你的大聲疾呼,我也看見您所寫的「要恨的太多,所以只好愛了」。謝謝您曾經如此用心付出!(其實很早就看到了,不好意思)

    沒有人說生命是簡單的事!其他部落格主,特別是參與串聯活動的部落格主,或許你們也曾經遇過許多類似的情況,不論如何,你們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Sunday, March 02, 2008

    匿名攻訐之重要聲明(5):友人?

    Jim said...
    真巧, 居然在去日本的前一天發現, 還有人
    記得這本書.


    《兩個人》, 我有兩本. 原因: 第一本被我翻爛了, 於是要妹妹從台灣幫我寄一本來. 真麻煩他了. 已經絕版的書, 不知他那時去哪找的 (2003).


    高中輟學時, 不像唐澤壽明能騎機車繞操場幾圈, 我只是騎走藏在學校後的機車 (無照駕駛 >_< ). 之後, 五專... 三年後同樣... 輟學. 不過這次, 有照了, 光明正大的, 走人 (lol). 十年前在澳州遇見了大我八歲的 Tomoko (我太太). 我愛她? 還是我只是希望可以連姓都改掉, 從新開始, a second chance in my life? 唔, 應該都有. . . . 心裡的洞, 十幾年了, 我一直都補不起來Orz 也在躲廁所裡練習 "笑".... 十幾年來, 這本書被我翻爛了. 只能說, 一日殘廢, 終生殘廢 Orz Tomochan, 真的很不好意思, 擔誤了你最重要的十年. 岳父岳母, 對不起, 讓你們失望了. 日本式的謝罪. 對於我是, 求仁......得仁. Kitano 潔/ Kitano 壽明, 沒有成功. 唐澤潔 / 唐澤壽明 的故事, 終究是另一個人的故事. June 14, 2005 9:15 PM



    這是您2005年的留言,我想您應該還不會忘。

    您是求仁得仁,40萬買泡菜就連泡菜梗一起買回家。大肚大量。佛心來著。您家長輩更辛苦,為了您輟學,還得送您到澳洲去學個財經學位,免得您回來無法在台灣混口飯吃。誰求誰?當初是誰留下這段尋妻記,還想把自己的姓換掉,得以重生?這是一種天真,還是愚昧?

    有想過,您在花40萬買泡菜的時候,tomoko小姐,也就是您當初尚未辦妥離婚手續的前妻的心情嗎?花長輩的錢毫不手軟,也不懂得珍惜。書,並是讀多高就了不起。是學到什麼道理比較要緊。同樣一本書,就是有人成,有人敗成30歲在澳洲哭著害怕去日本的無聊男子的求助……

    事實?我只是不想寫出tomoko小姐的全名。她的名譽,不是能和您相比擬的。

    至於您指稱本人目光如豆,生活圈小,當然您玩過五湖四海來得小。然而,犯罪加上捏造不實謠言,並且擅於攻擊,喜歡利用多個分身,失其正名,認為法官給的判決小得可以,這正是證明法律之不足,我們需要用自身乃至團體的力量,讓這種不入流的惡意匿名並直指人身攻擊的語言,只存在水準比較低的部落格圈裡。

    以下是一封來自motorcycleprelude的e-mail:
    From: ErE23 Jojoere <motorcycleprelude.168@gmail.com>
    Date: Feb 29, 2008 8:38 PM
    Subject: 更新囉~
    To: Beatrix212@gmail.com

    http://motorcycleprelude-168.blogspot.com

    經過您和另外其他網路上的多重身份者的教誨,只會讓這個世界愈趨冷漠。當然,絕對不歡迎對人不對事的人來洗版留言!您自己保重!

    我不需要您的銘記在心,我也不認為,在沒有一定認識下在網路談話的人,就可以稱為「友」。這是屬於個人自由意志的衡量,您透過媒體模糊焦點,只是一種難堪的掩蓋而已。從您第一次留言,到最後一次,處於在比較友善,而不病態的階段,只有2005年,並且不到一年的時間。請您注意您的用語,請勿誇大事實真相。

    Thursday, February 28, 2008

    反匿名攻訐之重要說明(4):該不該和解?

    罵"又胖又醜的豬" 判賠十萬元

    更新日期:2008/02/26 13:59

    拉下了鐵門,羅東這家升大學補 習班因為同業檢舉場地違法,生意己經快做不下去了,如今屋漏偏防連夜雨,又被補習班內的女主任告上一狀。原來在九十五年底時,補習班的負責吳思維認為魏性 女班主任,惡意在班內搞破壞,於是在學生面前說這名女班主任是又胖又醜的豬,讓班主任無意間聽見,於是一狀告上法院,原本雙方還想用六萬私下和解,但魏小 姐認為不夠,還是訴諸法律,法院在25號判決下來,吳姓負責人得賠十萬了事,對此吳姓負責人相當不滿。儘管不高興,但他表示,既然是法院的判決,加上自己 年紀大了,也不想上訴。有了這樣的判決,想要罵人,開口前一定要三思。

    每個人都會捫心自問這個問題,旁人同樣也會追問同樣的問題,那唯一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不和解?

    當我報警的時候,基層員警同樣告訴我,絕大多數的人都刪除,為什麼要這麼麻煩?對,大家都怕麻煩。怕了麻煩,麻煩會解決嗎?並不會。它既不會消失在這個世界上,這樣的舉動只是讓這些在各個部落格不斷攻擊你,無視你身而為人的一點小小尊嚴,他們更明白,因為罰責太輕,所以可以為所欲為。因為,絕大多數的人不會有動作。

    這裡並不是指,你非得跟某個跟你意見不合的人罵到昏天暗地,互揭瘡疤,或是一定要告到法院求償大筆金額,這樣才是唯一的一條路。

    這個事件的重點在於,以完全針對人為攻擊重點時,對方的目的不是在於試圖與你交流,他唯一想的是,活在自己的假想裡,假想自己很強,是一個隱形的強者。對,他們偏偏只有在隱形的時候,才會變得很強。在未經確切證實之前,以常理判斷,從被洗版的第一天到「聲稱」道歉中間,有一整個月的時間是無時無刻不停止攻訐的情況,這是一般人常態性的生活嗎?這裡的「一時衝動」,會不會持續的時間超過「一時」這兩個字所代表的意思?

    假設,我今天一直沒有盡到提醒的責任,沒有請匿名者停止洗版的人身攻擊式發言,那麼,我必定有失當之處。那麼我有沒有給過好幾次機會,把路鋪好,台階架好,讓mortorcycleprelude(或者還有其他人)有機會在更早之前,確切地讓他(們)明白,請不要這麼做?有!

    一般認識我的身邊的朋友都知道我是超級沒有耐性的人,一件事讓我說超過三遍,我一定會翻臉!三遍!我給過你太多機會,你無法證明你不知道該收手,你也沒有辦法證明你在當時,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內的精神狀態處於不能自主地衝動行為中,因為,如果不是最後,我從這位motorcycleprelude寄來的希望和解的e-mail,我真的不知道訴訟已經成立了!

    不過,是什麼樣的請求和解的e-mail呢?


    這封e-mail處理過的畫面是寄件者聲稱的電話住址,特別做出處理。

    在道歉與e-mail之間存在著一個很奇妙的問題,就是變成有"2個人"同時宣稱自己是被告!本人完全沒有收到偵察結果,也沒有收到傳票的狀況下,這是什麼狀況?記者寫出來的採訪又是哪一樁是合理正確的?還是這世界上有千千萬萬個余威憲與motorcycleprelude?不但有千千萬萬個,而且這千千萬萬個不論是誰,都是在告知不要洗版式作人身攻擊留言之言,繼續為之,而不能停止其不理性的動作?

    這不是個商業部落格,沒有理由為了特別討好誰,也沒有特別無事生非地去傷害誰而存在。就像或許你住在某個地方,不管是美國,不管是台灣,不管是中國大陸,不管是哪裡,你坐在你的家裡,突然有人毫無理由進來灑尿丟屎,他有權利(力)這麼做嗎?

    另一個問題是,第一次聽說和解的方式是到你家去喝咖啡……。你們誰想去?誠意可大可小,給過台階不肯下,跟選擇要求我必須被羞辱之後還要求我要出趟遠門去和解……我或許是全世界最討厭人情世故的人,而這未免也太有違常理。

    在我沒有取得檢調的文書證明之前,這一切和比小說還虛幻不真實。世界很奇妙嗎?小心你的部落格。

    Wednesday, February 27, 2008

    反匿名攻訐之重要說明(3):匿名攻訐所造成的影響

    如果,您有機會,或是有時間,看過*the limit*(樂多)版的最後一篇聲明。所整理出來的只是一部份而已,並不是全部的匿名攻訐只有這一些。但從2007年4月份開始的一連串匿名攻訐中,不但行逕狂妄、言詞完全對人不對事之外,另外還有一些值得令人需要再省思的問題。

    「部落格」是一個什麼樣的媒體?它是用來交友?用來寫日記?用來與人交流意見?用來說明自己的看法?它是一個無聊、時間太多的人才會使用的平台嗎?身為一個部落格主,完全必須迎合所有閱聽者的要求嗎?

    當年,我發現的第一個類似部落格的是一個個人網站。那約莫是2000年前後的事,網站的站長以類似部落格的方式,不定期寫下感想,並沒有提供每一篇有回應的功能,留言版也是非常陽春的形式。當時沒有Creative Commons條款,瀏覽器仍以IE為絕大多數,即時通的主流並不是MSN,甚至,撥接並不是一件很少見的事。

    一、兩年之後,我發現第一個國外的商業部落格。那時候,我還不完全明白,它的平台稱為"BLOG"。很快地,由於好奇心進入這個圈子。每一次,當我在想著這些打出來的字時,如果說沒有一點點小心,那一定是騙人的。當一個平台,在註冊之後,你有一個附屬在下面自己的網域名稱時,所貼出去的每一篇文章,都只有愈來愈小心。相信這麼多寫部落格的人當中,大部份的人都會認同,我們需要負上一點點責任,因為,是誰打出來的?是誰建立起這樣的風格?同樣的版型,不同的人,寫出來的東西就完全不一樣。商業性質、公益性質及個人性的部落格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屬性。

    讓我們來假想一下,想像一個比較極端而可怕的可能性,假設,如果晚晴協會有屬於自己的部落格,然後,每天都有人去在每一個活動發表中留言「妳們這群他媽的醜到爆、沒人要的女人,自己躲起來哭吧!」,而且是匿名性的留言,你認為事態是否嚴重?為什麼你認為事態嚴重?因為晚晴協會是施寄青創辦的?因為它是一個比較公益性質的團體?因為這樣,所以才顯得事態嚴重嗎?

    我會說,因為不論站在哪個角度,侵犯人權,就是一種「」!不在於大或小,不在於男或女,不在於抓到這個匿名者時,匿名留言者說:「我前妻就是這樣,活該!」或「我忍不住自己的衝動」,就算了。這些人的人權裡,並不只有活下去的權利,還有尊嚴!這種尊嚴被這樣無故剝奪時,加害者有加害者的問題,反而造成被害者的生活產生新的問題。是那簡單到不行的刑責就說得過去的嗎?是的,我們還是會依最低限度來追尋一種和平,那叫法律。

    這個例子為什麼舉這麼重?因為在沒有整理出來的留言中,這位匿名留言者對於精神疾病患者有著重度的歧視言語。一個開放的部落格,甚至開放留言,開放留言版,開放許多權限給閱聽人,甚至有我個人的照片。不只是2006年,有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Portnoy有事相求,拜託大家!)這麼一個發起的串聯活動,而是早在這之前,我曾經花費多少努力,從身邊的人,從平台,從論壇,在各個角度去說明,去釐清。

    光是一個論壇,只有有一個我站出來,會有許多私底下的訊息不斷地湧進來,不是來罵我該去吃藥,而是求助。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情況?因為,他們只要站出來說「我最得自己最近不太好……」之類的話,就會被貼上莫名的標籤。我甚至到精神專科病院去和長期性的病人聊天,去進一步了解他們的情況。有人一住30、40年,就這麼過去了。他們每一張臉孔都是一個故事,他們甚至記得最後一次約會是帶什麼樣的女孩子去哪裡吃冰。為什麼不出去?因為出去不開心。為什麼不開心?因為家人不支持,也無力照料他們的情緒和理解他們只是生病,並不是出自於自由意志下的選擇生病。外界的人,對於他們,也同樣抱以鄙視,認為他們毫無能力回到社會。他們願意住在自治園區裡,和沒有任何一點血緣關係的人同房,他們說,這樣比較快樂。

    就這麼簡單的兩個字「快樂」。

    在論壇裡,我不需要去跟別人對罵來證明自己的立場。私下留訊給我的那些人,只要我盡得到力,我都盡量一次又一次地說明。他們有他們的考量,我尊重他們的決定。而部落格和一個論壇不同,論壇有燒錢養論壇的主人,部落格是我個人應該好好維持的一個媒介,哪怕是一年只有10個人來看,我也不希望有人見到不該見到的東西,對其他人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東西。

    大家都可以有選擇性的訂閱或是隨意瀏覽觀看開放性的部落格,開放性並不表示只要匿名就可以為所欲為,毫無節制。會有什麼樣的人看到你那不堪入目的留言?匿名留言者如何去隨意踐踏一個人的尊嚴?匿名攻訐者,你為自己樹立起什麼樣的面目?

    今天,敢如此大言不慚地恣意傷人,下一次會不會一個興頭起來,拿汽油去活活燒死一隻狗?哪一天,是不是一時衝動,會有強暴的動作?確定你是成年人?確定你有自律的能力?確定你可以好好完成與客戶之間的合作?你確定你不會一時衝動想再找另一個人發洩?誰才是真能需要幫助的人?

    延伸閱讀:

  • 反匿名攻訐 Google

  • 反匿名攻訐 Yahoo!

  • (請看一下有多少部落格主加入串聯)

    Tuesday, February 26, 2008

    反匿名攻訐之重要說明(2):報案程序

    這裡,請各位曾經、目前、將來可能受到「匿名攻訐」的人特別仔細留意。

    曾經,在Jas9部落格中,在釋出「反匿名攻訐」時,曾經提出可透過「網路線上檢舉報案」來處理相關情事。事實上,並不是這麼容易,也無法以「網路線上檢舉報案」手續來完成報案。至少,以我親身的個案而言,是沒有辦法採取這樣的管道。(有誰曾經因此而成功報案,並被受理,歡迎來信告知!不吝賜教。)

    首先,對方是先在*the limit*(樂多)以不同的化名洗版。雖然留下IP,卻留下了許多不同的不明暱稱。不同的暱稱下,將會被視為不同的個案來調查,並不會因為看起來,推理起來,或是不同暱稱,但同IP就能夠輕易將其視為一人所為。英文的全形與半形有沒有差別呢?有的!

    目前一般的地方警局雖然都能夠網路連線,但是,基層警方還是會希望受害者主動將「重要的部份」提出來即可。例如,在*the limit*(樂多)有URL及URL即使IP相同,也必須預設將其視為非一人所為而提證。那麼,光是由我個人整理出來非理性而具攻擊性的洗版留言中,就必須選擇所謂「傷害力最強」的項目為主。

    而其他在同一個部落格的攻訐,如果被告在法律上否認,是否可以在過程中聲請同時調查是否全為同一人所為?這個部份,我個人目前並不清楚。有相關方面的人士,還請為大家,也包括我來解惑。就像,洗版所留下的暱稱為URL或URL……等等,但motorcycleprelude卻說明他已經聲明道歉,這點就非常可議。甚至,所聲稱的道歉,連名字都不願意寫出"Béatrice",而以網址主要名稱來帶過。

    另外,在Jas9的部落格中,或是在pala88的留言騷擾,與msn space中的留言騷擾,都無法因此而確認哪一項是motorcycleprelude所為,那一項不是?若是被告有權有勢、有背景,想避重就輕只就這三項針對樂多後台資料所提出的資料,一時之間是無法確切證明的。但是會不會日日夜夜造成被害者的困擾?會!

    印出來的項目,必須含有你的部落格網頁,及對方的留言,並且將後台所記錄下來的IP全部以印表機列印出來。這樣會省去許多報案的時間。

    或許,你可能會說:我覺得每一樣都很重要啊!

    是的,沒有人被瘋狂洗版,每一條都是攻擊的時候,還會認為不重要。然而,在基層員警承辦時,他們必須一式四份,往上呈遞。如果我沒記錯細項的話,我只舉出其中三項明顯是人身攻擊的留言,也就是有十二份資料需要往上呈送到網路警察單位處理。

    追溯期,查詢的結果是六個月。如果在六個月內沒有查出來,這個案子應該算是胎死腹中。再則,假設對方是在網咖這種不定點、不定時、不定人的情況下,也無法經由時間去推查找出攻訐者是誰。(我們警力不足,懂了嗎?)

    基於客觀立場,不同暱稱,不管是不是來自同IP,我們也同樣不該將其視為同一人。法律上是講求證據,並不是推理,這不是動畫片「名偵探柯南」,不論你如何高明地推理為同一人所為之後,對方也不可能會乖乖地說:是的,是我做的!

    所以,有沒有可能其實非一人所為呢?有可能!

    沒有印表機怎麼辦?請客氣地請求基層員警看能不能代為處理,時間上會拖很長,這樣一個案子,超過4小時以上的處理時間,才有辦法取得三聯單。

    在三聯單上面,會有一組報案號碼,可以上網查看調查進度。以我個人的例子來說,直到追溯期將近時,輸入之後,並沒有任何進展。我當時的心裡想,大概希望不大吧。對方如果是在國外,就更不可能了。

    是不是擔心可能不被受理?目前而言,比較不會有這樣的情況。(我不能說絕對)但是,原則上,如果真的需要,原則上,基層的分局都可以報案,沒有地域性的問題。就像你在台北被偷,不需要因為戶籍地在高雄而需要回高雄報案一樣的道理。對地域性有影響的是,在提告之後法院的管轄區域。

    報案跟提出告訴是兩件事。妨害名譽或是公然污辱都是告訴乃論罪,並非公訴罪。罰責非常輕微。然而,熱衷於此道,或者是容易「一時衝動」的人,也不要將其視為罰點小錢就沒事。雖是「告訴乃論」,但仍屬刑法範圍,並且有民事求償的可能性。

    很遺憾地,台灣的法律還不夠完善。完美是不可能,卻仍有極大的改進空間。我們對於人權的重視,也沒有落實在生活裡。

    延伸閱讀:

  • 世界人權宣言(中文)

  •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 反匿名攻訐之重要說明(1):誰是motorcycleprelude?

    好久不見!是的,好久不見!不,我本人和余威憲先生從來沒有見過面。而是在某一個叫PCDVD的論壇裡,有過對話,而且是眾人可見並參與之對話。假如有人記得並查閱得出來的話,余威憲先生光是在這個論壇上已經換過不知道多少個暱稱,藉由不同的暱稱發表完全不同的內容。甚至有仿他人暱稱的習慣。這種事,其實是可大可小的。不過,在許多人紛紛離開這個論壇之後,余威憲先生所做的留言攻擊不只我一人,還包含其他曾經在同一個論壇出現過的某些人的部落格。

    不過,訂閱部落格時,多半不會順便訂閱其留言,而且當時在roodo時,當時的網頁依然存在,也保有當時留下的匿名攻訐留言。有興趣的人,或許已經找到他的個人資料,但當時在單憑後台提供IP位置的情況下,使用這樣的匿名攻訐,除了大略的位置,並沒有多餘的線索可尋。

    而後,他找上最初設立的blog,其實也就是*the limit*,然後透過平台與論譠告訴我,他的婚姻正面臨極大的危機,並且以另外的暱稱留言。這位曾經因為婚姻經歷危機且沒有捥回餘地,又曾經苦於不知關於由澳洲如何回台,而求助多方網路上的人來說,誰能斷定,為什麼他有幾乎不需要睡眠時間的情況下,經過一段宣稱因要回台完全不聯絡的時期之後,他選擇的是匿名攻訐?誰瘋了?又有誰能斷定,誰是瘋的?財經學的是罵別人是瘋子?未能完成學業的工專如此教導?家教所為?還是目前社為對網路的道德認定有所偏差?還是他其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一邊幾乎24小時不停歇地攻訐別人無業,只是因為他有一份可以坐領乾薪卻不用做事的工作?Prelude何嚐又不是另一個同一個論壇下的帳號,一位住在美國,身為東海大學的校友,並且曾經在這個部落格留下足跡。也許,他個人真的完全不介意自己慣用的暱稱被如此使用。

    一個24小時幾乎不間斷的攻訐,而沒在工作的真的不知道是誰?(是的,這是一句反諷句。)名片是一種印了就有的東西,名字是一種你想改就改的東西,名譽卻是最容易毀壞而最難建立的。顯然,在經由余威憲先生本人在匿名攻訐的當下,完全毫無意識到這個道理。

    不論你是使用Google或是Yahoo!都能夠得到由許多部落格主的相關書寫或是串聯活動。真的,這絕對不是一項單純個人偶發事件,而是超乎想像的普遍!

    前面兩篇文,是在Jas9 Taipei.發起「反匿名攻訐」一文之後,所收到的兩封電子郵件。全都來自於一位沒有署名,也沒有網路慣用名稱的一位叫"motorcycleprelude"的仁兄所發出的。責怪之聲甚大,其實,他也有自己的http://www.blogger.com/的部落格空間-http://motorcycleprelude.blogspot.com/

    有沒有任何關於他針對本人發文的部份發表任何訊息呢?沒有!自從在「反匿名攻訐」一文留言之後,並沒有看過這位仁兄發表任何關於對事不對人的文章。一篇都沒有!

    而這位仁兄則在私下指控我,是我沒有給他留言權,所以正義無法伸張。試問這位motorcycleprelude,您沒有發任何文,只為了申請分身帳號而留言,您的正義伸張了嗎?若如您所言,您連發文都沒有,我們是不是也一樣無法在您的網誌上留言呢?這就是您所謂的「正義」嗎?

    就您e-mail給我的tilte與內文,一字不改,算不算是合您的「正義」?

    roodoGooglehttp://www.blogger.com/,甚至於在pala88,試問,我有改過名嗎?在pala88裡,我有改過這個名嗎?這不是我專用,但是沒有改過。而您有多少分身?

    更別提您曾經在PCDVD裡有多少分身攻訐、自嘲,然後當這個論壇的網友申請個人的部落格時,您也沒有客氣過。這就是您所謂的正義嗎?

    或是,當新聞追上您之後,您才發覺,原來,有可能,您不是正義使者?


  • 上網罵女「醜」被控妨害名譽







  • 上網罵女「醜」 被控妨害名譽







  • 罵女「不同凡響的醜」 起訴





  • 試問,這就是您忽然對「正義」兩個字有所體悟的原因嗎?誰是motorcycleprelude?一個不署名的道歉,這是符合您心中高標準,高教育水準下的「正義」準則嗎?您先前還e-mail來說明,特別用斗大的字眼說,您說的句句屬實,而本人所言皆為「空洞的口號」,那您又何來「一時衝動」之說?更別提那「網友」之說詞。我見過您嗎?網路上,留過言的,寫過e-mail都叫「網友」?您認定,還是我認定?還是應該有共識所產生是否為「友」?

    是否有一位您的長輩,曾經在您還在澳洲的時候e-mail給您,請您在婚姻面臨危機的時候,選擇「放下」?如果您忘了,請您再回顧那位似乎在日本的長輩的信件。把自己的無聊發洩在別人身上,似乎不是您的身份該為之事。假設,您的教養良好的話……假如……

    既然您「認定」之事實,那我該不該舉出真正的事實證明來說明您本身的事實背景?原本該留在法庭上的話,您選擇對媒體放話,這並不代表您已與我達成和解。請您務必明白這一點。

    鄭重聲明:關於新聞的部份,絕非由我本人主動透露任何消息!

    請記者們秉持你們僅有的專業與道德良知來報導,而不要以影射或是臆測的方式來寫一篇所謂的「新聞」。這些記者先生、小姐們,擁有比我更厲害的能力,在我根本沒有收到任何與偵察或是開庭有關的文件時,卻已經知道被告與原告的名稱,並且毫不保留的刊登在公眾媒體上。各位記者們,你們知道這個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嗎?你們知道什麼該公開,什麼不該公開嗎?

    是,在一個案件都還沒正式開始之前,記者這樣的素養擅自公開所有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消息,可信度在哪裡?

    蘋果日報,張大你的眼睛,看一下,這裡並沒有可留言的地方,請問何來報導裡有:
    陳女部落格則有不明道歉啟示:「本人腦殘發作,用情緒性的詞彙攻擊beatric212,致上最深的歉意。」
    若是你們指稱roodo方面,請更正,同樣都是beatrix212作為網址名稱,發文者的名稱是"Béatrice"!從來沒有少那一撇!

    記者該做的最基本的求證,你們都能找到對方的電話,應該花你們兩分鐘就能查到正確名稱。

    你的部落格不開放留言,正義才真正無法伸張!!!

    from motorcycle motorcycle hide details 5/6/07
    to Beatrix212@gmail.com
    date May 6, 2007 3:45 AM
    subject 你的部落格不開放留言,正義才真正無法伸張!!!
    mailed-by gmail.com
    本來是不想再理你了!正常人不會有這種美國時間陪你玩這種無聊的遊戲!

    快速的簡單回應幾點:

    當別人的陳述都是描述事實時,你如何能說出"當正義無法伸張時,人類文明將永遠無法進步"這種空洞的口號??!!

    你的部落格不開放留言,只能玩單向的喊話時,正義才是真正無法伸張!!!

    (尚且不論伸張正義和文明進步真的如你宣稱的口號有無關聯!!!)




    再回你一點,你投票給誰沒人知道,你也無法證明!請不要只是為了寫作效果而宣稱投給誰!


    拿這種雞毛蒜皮綠豆般大的事去煩人家,你是沒有資格說出"管你是副總統還是總統,我不是選你來吃閒飯的"這種話!!!

    你是受了多少年教育??!! 連這種話也說的出口??!!









    當別人說出實話,請你不要以什麼"匿名攻訐 "來模糊掉焦點!!!

    其他的,就等你開放留言再說! 否則恕不奉陪!!


    網路是公開的溝通!!!不敢開放留言讓溝通雙向化的話,一切都是白搭! 只有你唱獨角戲!!!

    "關於反匿名攻訐"

    from motorcycle motorcycle hide details 5/5/07
    to Beatrix212@gmail.com
    date May 5, 2007 11:56 PM
    subject "關於反匿名攻訐"
    mailed-by gmail.com
    你的部落格還是不能留言喔!

    注意看下方的幾個大字:"只有小組成員能在此 Blog 張貼意見。"!


    請你開放留言,否則變成你一個人出招而已喔!

    whos.amu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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