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3, 2007

What Language Should You Learn?

You Should Learn French

C'est super! You appreciate the finer things in life... wine, art, cheese, love affairs.
You are definitely a Parisian at heart. You just need your tongue to catch up...

see?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Thursday, February 15, 2007

20070212





原本打算把頭髮留長,不過,最後還是剪了有史以來的超短髮。記得我上次也是這麼說,實際上,這回真的比上回更短。不但短,看起來還像癌症病童。補上後面腦袋的照片,確定,村上跟我有一樣的麻煩,就是小小的自然捲。剪起來也不是那麼困難,只靠很簡單的工具,就著單面鏡先亂剪一通,再修掉明顯不齊的部份就可以了。

不偏不倚,當我到達租屋處時,竟然剛剛好12點。一般人無法想像,這個打擊對我而言有多大。我只是慢慢剪去頭髮,洗了個澡,睡了一整天,然後濫用了一些藥物。這個世界背棄了我。再來呢?

晚上來陪我的朋友說,他會補償我。有些事,是無法被取代的。就像一個人一輩子只有一個30歲,不會有2個。就算那個人有2個老婆或3個丈夫,都只有一個30歲。然而,我更想念13歲的我,確定自己不要追求龐大的利益、名聲、社會地位,我只是想做一個普通的小孩。

因為,大人的世界很兇殘。世界上沒有小叮噹,也沒有無敵鐵金剛,更沒有科學小飛俠,每個人都像天空裡的小星星一樣,以為自己很大,在幾億光年的地球上看來,只是十分微弱的一個光點。甚至,在我看到星星的時候,星星本身是不是還存在,也沒有人知道。所有的星星說不定都以為世界是繞著他們轉的,他們是世界的中心,發出藍色、紅色或是閃爍不定的光,證明他們確確實實存在。而13歲的我只是想,做一個普通的小孩,遠離這些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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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ursday, February 08, 2007

    愛情,沒有過。

    這個title是在電影「如果‧愛」裡,周迅的台詞。

    這兩天,我忙著親手做卡片,包裝禮物。記不得有多久沒有親手做過一張卡片,只知道久到記不得了。現在有比較多的工具,不過,我還是做得不太好。光靠一把剪刀,紙,和一般普通的材料做出來而已。現在真的有比較多的工具可以使用,附近的美術社裡有許多很好玩的東西。以前的我,一定會抱一大堆回家,然後做許多東西吧。不過,這次我連美工刀也沒有。

    信封所用的紙是什麼紙?我也不清楚。因為需要考量的事實在是太多了。光是從挑選禮物,最好就要送到心坎裡,即使偶爾也會送了不實用或看起來不太適合的東西,然而這樣的機率並不高。平常只要稍微留意一點點,大概就可以清楚,對方的喜好傾向。為了配合禮物之外,配合對方的年紀、情況、與禮物的配搭等等,都會列為考量。即使還是會容易有「且戰且走」的心態,但總也不能偏差太遠。


    卡片的正面,是用轉印字(是叫這個名字嗎?),轉印上去的。幸好,現在大多數的人都有英文名字,所以,這些字都很方便選用。只要預算足夠,有彩色的字體,有符號類,也有單純的圖案可以選擇,字體也有許多種可以挑選。


    卡片的內部使用的紙張比信封硬,算是紙板類吧。但我還是不清楚是什麼紙。上面的貼紙,花的部份1張15元左右,再上面的星星也很容易找到可以用的替代品。當然,這一切只是不希望整體看起來太單調而已。雖然紙身的色調是非常華麗的。


    背面只有再貼上一樣的花,就有點類似用封臘的方式,方便拆開,也不會太單調。不過卡片才是真正麻煩的地方。需要配合信封大小,其實那個波浪也是用一把10元的唯一一把小剪刀剪出來的,而且承載著重要的內容。


    幸好,平常有收集「垃圾」的習慣。因為是認識有幾年的好朋友,所以,內容這次算是最用力的了。把曾經一起出去玩的車票和電影票根貼上去,按照年份。字好不好看,就不太重要了。一來,平常我的手就會抖,二來是,真正收到的人,如果為了字醜而認為這份心意不重要的話,大概也不太需要把這種人當成朋友了。不過,真正做起來的時候,才發現,由於太久沒有動手做這類東西,連色筆都沒有。只能很單調地呈現出來了。加上手沾到水性筆,有點髒髒呢。


    看起來蠻有一回事的吧?(笑)從信封、卡片、包裝都是親手做的。像這樣用力,常常發生,應該我也受不了吧。

    包裝紙算是比較貴的材料,需要配合卡片封面,也就挑了這個顏色。但紙質比較透光,我是選擇用兩種紙,底部是白色,外部加一層。事實上,這捲包裝紙有60cm x 90cm左右,可以包裝到兩層,即使不用另外使用白底的紙也是可行的。貼的時候,要看是可以使用一般的膠帶還是霧面的,或是只能用白膠黏貼,都是不一定的。這個是用小塊的霧面事務用的膠帶稍微固定兩端,與一開始的定位而已。

    緞帶目前許多都是成捲在賣,比較少有可以選擇長短,可以自行裁剪(通常只有手工藝材料店才有)。顏色、材質、寬度、花色是不是與整體能配搭,會稍微頭痛一下。假如禮物是大型的話,那就更麻煩了。一般這樣現成的緞帶長度可能會不夠,需要確認。要綁成花也不難,捲個幾圈就會變成這樣。

    為什麼要這麼用力呢?真是拜Depression之賜啊。即使,朋友應該會很高興得到這份生日禮物,不過,同樣也有不太令他高興的成份吧。對於他們所說的「愛」,其實就像他們對於Depression一樣,我不太清楚那是什麼。對於我而言,打心底喜歡人就讓他開心。這是我唯一能理解的。「愛」是一種太難回答的問題?什麼是「愛」?就像世界有沒有盡頭?卻又不能像陳昇描述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這麼簡單帶過。

    「愛」據說有很多種,也有不同的呈現形式。不過,即使有交往過的對象,要指出「愛」這個東西還是充滿困難。如果愛是一種打動人心的事,那我最近感受得到的是,朋友問我:要不要跟我回去?

    「回」,常常讓我想到回家這件事。卻也不太懂,為什麼明明台灣這麼小,回家卻總是不太容易。每天有許多人失戀,我只是突然很自然地單身了2年多。朋友的愛,通常是很淡的。有時候這是好的,有時候,也有無奈的時候。當然,目前來說,我的朋友對我感到的無奈會多上許多吧。

    周迅這句台詞或許正好在,她也不能確定自己愛,或不愛。就像,即使這麼用力做了這些之後,我還是不能確定一樣。我愛我的朋友是不是這麼用心用力?我不確定。這一切是為了滿足自己,還是為了對方?也不清楚。即使,我知道裡面裝的東西是他會喜歡的。

    2月對許多人而言都是傷荷包的時月,因為情人節。發覺大家送的東西價錢愈來愈高,商家所提供的商品與服務不見得成正比,但也因此攀高。像我這樣連自己生日都不太過的人,實在很難理解這個節日的儀式。大概是個性使然,這種時候,反而會有故意想捉弄別人的想法出現。例如,以前還有交往對象時,會故意拉著對方去吃自助餐這種事,而且,把自助餐廳「包下來」(因為沒人),那種感覺還真是挺不錯,特別是當老闆是早就吃到認得的人時。簡直是,想吃多少就有多少。而且,兩個人對於這樣的過法,會十分深刻而難忘。

    吃完自助餐之後,再來散個步。路上特別打扮過的女孩子與男孩子,有點像是蝗蟲過境,突然出現一大群。偶爾,也會看到那種,「這對大概沒希望了吧」這種走在一起,但看得出來並不是情侶的那種。或是,「應該蠻辛苦吧」那種。總之,那只是我腦海裡的想像,然後化成語言和對方聊天的話題。

    幸好,大多數的人對於像我這樣「任性」的行為,並不太討厭。我實在想不出來2月14日哪裡比2月29日特別?雖然我的確喜歡花,所以平常對於花價就有一定的概念,對於花店在那個時節會特別忙碌也都很清楚。只是,我喜歡的是瑪格莉特,屬於一種不在2月產的花。然而,長綠型的植物同樣吸引我,總有那種看著它長大,很幸福的感覺。不過,儘量還是不要選一年生的植物比較好,免得被對方認為「我們只是一年生的植物般的感情啊」,這樣就不太好了。

    這次的禮物,也並不是因為情人節,是因為朋友生日。我們兩個人的生日都在2月。想想,我們還真是覺得既方便又困擾,方便的是,不想過的時候就能不過;困擾的是,想過的時候,通常也被所謂的情人節的潮流無聲淹沒。

    Monday, February 05, 2007

    槭樹


    不知道有沒有把名字弄錯?如果有錯還請指正。總之,它並不是楓樹。只是,1月30日那天,我走得很累時,故意走小路,經過一個廢棄的房子。附有大庭院,房子的門窗早已被拆掉,房子的大小看起來蠻適合兩個人居住的大小,可能是以石塊為主砌成的只有一樓的房子。我蠻喜歡經過那個廢棄的房子,總是令人產生一種親密感。雖然,顯得有些陰暗,加上拍攝的技術還不好,用數位相機拍下來的效果,遠比一般照片來得差。也就不放了。

    那天,經過的時候,看到槭樹,陽光正好,它正呈現出溫暖的顏色,靠在矮牆上,就這麼拍起來。那裡的路人應該有點習慣了吧。在經過那一帶的時候,通常我會帶著相機,不見得一定拍什麼,甚至有時候什麼也不拍。只是想拍的時候,也不太管別人的眼光。而且,我傾向於不修片,所以,除了大小有縮小之外,其餘的部份,只是相機呈現的部份。

    每次拍照的時候,總是在想,那是我的另一雙眼睛嗎?或許是,或許不是。我總是不太刻意。既沒有幫相機加裝什麼鏡頭,也沒用什麼特殊效果。有時候拍出來就算有點模糊,大部份的時候,我也不太在意。

    大概由於擁有容易被小事物吸引的壞毛病,一般狀況下,散步一走可以走很久。散步不只是散步,還包括那些風景,路邊的小花,房子的模樣,路燈的影子,白天與夜晚的不同......太多小細節吸引著我。

    不過,雖然這張照片可能比較容易獲得一般性的好感。但實際上我更偏好另一張。


    像這樣可能會被認為是失敗的照片,反而是所有拍這株槭樹中我最喜歡的一張。只是,我也不是為其他人拍的,也不太跟別人的喜好有什麼關係,我只是照著我的方式去進行而已。真是個連拍照都任性的人。

    記得有一次,試著拍鐵軌,鐵路局的人員還特地讓開,讓我拍。我想,如果不是我拿出相機,他應該會走過來,以為我要臥軌吧。

    Sunday, February 04, 2007

    可怕的101


    前天晚上看到101大樓的燈變成這樣,實在忍不住想拍下來。
    拍下來的原因是......

    你們煩不煩啊!

    真是看了就令人覺得討厭的商業行為。

    i'm leaving

    許多人都會說自己「誤交匪類」,來解釋為什麼跟一個不算是朋友的人,曾經稱兄道弟。

    去年,2005年跨2006年時,我去國家劇院看舞台劇「我的大老婆」。故事之所以動人,因為它真。有時候,甚至真實到,讓人感覺到痛的程度。還記得黃韻玲的其中一句台詞是:我以為你跟別人不一樣......

    我說過一模一樣的話。這句話,我不會再說第二次,不論對誰。

    要說,我真的習慣一個人來,一個人走嗎?就像村上春樹說的,沒有人真的想要一個人,只是不想勉強而已。Chris曾經直接對我說,我所追求的就是「一個人」。我沒有反駁,也沒有承認,只是沉默而已。因為,我跟Chris也只是萍水相逢而已。

    但是,就在不久之前,我跟一個稱得上是朋友的人爭執了起來。許多人看到我,會認為像是一個好鬥的人。其實,我總是在逃避絕大多數可能會引發爭執的情況。我說,他沒當我是朋友,說了很多刺傷對方的話。有一部份是事實,有一部份,我只是希望離開而已。這個離開,對於我跟他之間是好的。所以,也就擅自決定這麼做了。算是非常任性地行為。

    鎮靜劑長期服用的話,會讓人的記憶能力減退。不過,我總是記得太多。有時候,我甚至想,該做電療吧。把腦子燒壞之後,看能不能真的記不起這麼多事。然而,人的大腦至今仍是神秘而難以理解的。所謂的區塊劃分,也只是個大約。我們的腦子上沒有經緯線,可以把這部份跟那部份完全清楚地分開。要是該忘的沒忘,不該忘的忘了,那就傷腦筋了。

    對他說出那樣一連串傷害性卻有帶有極大部份事實的話,有點像是靈犬萊茜的故事一樣。某個角度來說,我真的是故意的。故意把事實攤在他的面前,讓一個幾乎可以稱得上絕對自傲的人無言以對。既想哭,又好笑。當初見到他時,我說:我只是來看一下,有一個人的IQ據說跟我妹妹的身高一樣。而我中學入學測驗時,因為懶惰,所以考卷沒寫完,我就丟著了。結果,許多人真的以為,我是偏弱智,因為只有70分。這個記錄目前還在中學裡也說不定。但,不管別人怎麼看,我只是當作一種說法接受而已。不是別人說我是白痴,我就真的是白痴。事實上,就算是白痴說的話,說不定比較有道理。總之,我這個長期被認為是偏弱智的人,深深地傷害了另一個人。

    這是很諷刺的。以世俗的眼光來看,他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是閃亮的。不但聰明,能力也強,非常邏輯化的一個人,很少人能說得贏他。他總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論及運作模式,而這個模式讓他在業界也有不錯的口碑與名聲。甚至,有許多人真的像是抱著他的大腿一樣,崇拜著他,希望得到他的青睞。

    而我,只是一個目前失業,還在depression偏嚴重的狀態,以看書及電影和聽音樂為樂的人。最初讓我想來台北的理由,真的只是因為這裡比較容易看得到許多電影,容易接觸得到許多我喜歡的事物。長得非常平凡,穿著也沒什麼跟得上時興。我只是我,別人只是別人。既不會主觀地討厭任何人,也不會特別容易喜歡上什麼人。唯一愛的,可能就是狗吧。

    自然可以想像得出來,那些試圖抱著他的大腿的人,會用什麼奇怪的眼光看我。我是誰?哪裡人?什麼來歷?和對方稱得上什麼程度的朋友?完全一無所知。既沒有必要,也不需要刻意說明。然而,惡意是會不經意顯露出來的。可是,對於一個活在自己驕傲世界裡的人,是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也感覺不到外面世界的。甚至認為,大多數的人抱著他的大腿是理所當然,因為他很厲害!

    很不幸地,我今天很直接、不留情地指出那些他自以為合理,但事實上不成立的缺失。他完全無法面對這個事實,開始圓自己那個不合理的說法。對一個自認為以合理、邏輯化為主,甚至以此做為標準而生存的人而言,無疑是狠狠的一刀。愈是試圖圓他原本認同的理念,就像圓一個謊一樣,錯誤只會愈來愈多。

    他對待我不夠好嗎?其實算是不錯的。我確實比其他人擁有稍微更多一點的特權。記得他說,他要聽實話,就算是很難聽的。那麼,既然我要離開這個城市了,也該是時候讓他知道,其實,他一直以為的「真實世界」從來不真。他根本分不出來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這是一個問題嗎?是,也同是不是。可笑的是,我是靠著邏輯拉高分進到大學裡的。在我修邏輯課之前,學長姐還提醒我,老師是一個認為女孩子都是邏輯白痴的偏見狂。然而,我卻成了當時全班唯一被老師認同邏輯能力還可以的人。如果這部份讓我學到什麼的話,就是,在哲學系的生活我學到一件很重要的事,生命是不能單靠邏輯的。人必須懷抱著矛盾,才能比較順利活下去。試圖單純只依靠理性活下去的人,必然只會吃到一堆苦頭而已。

    當然,我原本以為他夠聰明,懂得這個道理。事實上卻不然。他所理解並接受的「現實世界」只是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對於這些理論,我聽得夠久,久到我已經知道如何全面駁斥。說得直接一點,可以證明他的立論根本不具實質意義。甚至是不公平體制下的共犯。

    明天,他說會找我談。我想,應該不會。就算會,他最好真的像他說的一樣,聽事實,即使是很難聽的都願意聽。至少,我不會說這種話。我只是一個擁有許多缺點與弱點的普通人,沒有必要去特別為了什麼偉大的榮耀戰爭,而且,我非常認同自己是擁有許多缺點及弱點的普通人。對於自己的矛盾也只好當作事實接受,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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