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4, 2007
Tuesday, May 08, 2007
家族~妻の不在・夫の存在~
圖片來源:「家族~妻の不在・夫の存在~」官方網站
看起來,這似乎又是另一種「夫婦」。「夫婦」是由TBS於2004年推出的11集日劇,由永遠不敗女性殺手田村正和及最美麗的太太黑木瞳擔綱主演,一部論及傳統式夫妻在兒女離巢期時面臨的情況。但我們不得不否認,目前的在職場上屬於最大群的,曾經被稱為「未來的主人翁」的這一群,多半面臨的情況有所不同。不願意生育,或是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很常見,甚至不婚的也大有人在。雙薪之下,卻可能需要付出1/5~1/4的部份給褓姆,還要為孩子存個教育基金,為自己的將來打算。時代是有點不太一樣,背景也有所不同了。
「家族~妻の不在・夫の存在~」談的便是這樣的情況。不知道竹野內 豊是否正確報導自己的真實年齡?他與上川 亮平這個角色恰巧都是35歲。不同的是,他本人並沒有結婚。然而身為一個正值35歲的事業高峰年齡,或許,也同樣有一些關於男性角度的想法與立場來詮釋主角的想法。35歲,社會菁英,高收入,有貸款買的大房子和一個稚齡小孩,有一位全職太太,聽起來,這個男人幾乎擁有所有35歲男人期待的所有物質上的東西。不管職場上的名聲如何,他還是盡量不要做到最絕路。雖然,他常常必須面對職場上黑暗的一面。
「不過就是鋼琴發表會而已」這樣簡單的一句話,卻完全惹怒了太太(石田ゆり子 飾)。因為工作忙,原本答應的事,卻變成「不過就是......」。
原本的初衷是,他希望家人過更好的生活,買了大房子,為稚齡的孩子買下鋼琴,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卻變成「不過就是......」的情況。因為,工作如果不馬上去辦,這一切努力建力起來的夢想,很可能會變成一場空。他當然明白,職場上的戰役,有多麼難建立,卻又多麼容易就會毀於一旦。原本可以好好說的一句話,雖然太太可能不太願意聽到「我真的沒辦法」,但是變成「不過就是......」。他自己脫口而出的時候,想都沒想過吧。
就在上川 亮平只是埋頭,真的是把頭埋起來努力的時候,太太早已經開始在想,是不是該繼續工作?是不是想要這樣的生活?這是她想要的嗎?甚至早已著手進行她的想法。等到太太不在身邊時,才發現許多他遺忘了,或是根本沒留意過的事。不知道原來每天要比小孩早起,準備便當,而且每天的便當要有點不一樣,還要配合營養,還要好看又好吃。瑣瑣碎碎的事,根本都是他從來不知道的。同時發覺自己,遺忘原來承諾過的許多事。
意氣用事地說:我可以把小孩帶大。換來的是,他不能加班,不能出差,不能做的事太多。工作機會相對減低,收入也減少許多。但是,孩子總不能丟給隔壁老王說:你幫我付錢養他吧。站在超級市場叫賣著,也成為必須妥協的事。
太太工作之後,並沒有忘記小孩。因為結婚之後,那種不被重視的感覺讓太太認為,丈夫不可依靠,唯一的寄託是孩子。即使孩子有一天會離開自己身邊,但終究是她最重要的寄託。即使工作同樣非常辛苦,也希望和「不過就是......」的先生分開,想和孩子共同生活。分開後,確實面臨到不斷有人說「為孩子多想想」的說詞。和自己相識、結婚,並且共同生活6年的太太執著於先生是不可能改變的,也不認為孩子真的必須非得在父母一起生活的情況下才快樂的立場上,努力掙取離婚。
這裡可能要帶個附註了,這還是要看情況。真正不能一起生活的夫妻還是存在著。在戲裡,調解庭上打到走道上,一邊嘶吼一邊罵著難聽字眼的夫妻,連我也說不出來「為孩子著想,合好看看吧」這種話。
而以上川 理美的情況並不是到了互相憎恨到不可收拾的程度。而是,兩者完全沒有溝通,連吵架都很冷淡。就像梁朝偉在「傷城」裡對金城武說的:不吵架。那真的是個問題了。
不過,這部只有8集的戲還是給了一個機會。
如果以個人的觀點來看,倒是覺得渡 哲也飾演的佐伯 晉一郎在形容,什麼時候最感到寂寞那一段印象深刻吧。渡 哲也飾演的角色,如同是走過上川 亮平的路的人生前輩,工作第一,卻在失去妻子之後,才發覺原來妻子一面給予支撐的力量,卻也同時背負屬於妻子自身的苦惱而活著。回家的時候,燈是暗的,沒有人會說「你回來了」,早上沒看完的報紙還放在原處,晾著的衣服沒有人收,妻子不在的事實,每天會被小小的事提醒著。年紀大了,離職之後的他,才想到,說不定唯一留給妻子最後美好的回憶,只是妻子想再去原本度蜜月的地方度個假。就這樣而已。這就是他當初原本答應給妻子的幸福嗎?
一個尚未結婚年過三十的男性朋友告訴我,他今年打算離職。我說,這是件好事。不管是出去走走、看看,或是再進修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有時候,人生是需要一點點長假,讓你走慢一點,看一下風景,而不用一直不斷地拼命。至少,蠻牛和雞精、高單位維他命,可以暫時不用了。(笑)
他不是沒有猶豫,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沒有假日,除了早出晚歸還是早出晚歸,沒有什麼社交生活。然而,他也希望能追求一個品質更好的生活、更高的社會地位,更多更多。可是,當他在5月5日當天下午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一起去「台」一下時,我說,沒人這時候從外地打電話來,說要「台」一下吧?等你到,早就「台」完了。黃克林的經典「倒退嚕」都聽不到。這真的是一通非常無奈的電話。
Sunday, May 06, 2007
姚一葦逝世十週年紀念活動
圖片來源:小麵提供(可點擊看大圖)「一葦渡江──臺灣現代劇場的領航者」特展
展出 期間:2007年5月4日(週五)~ 6月3日(週日)
展場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 渡美術館二樓
開幕茶會:2007年5月4日(週五)3:00pm 關渡美術館二樓咖啡館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博物館籌備辦公室
國立臺北藝術大 學戲劇學院2007夏季公演 姚一葦劇作《一口箱子》
演出時間:2007年5月25(五 )、26(六)及6月1(五)、2(六)日 7:30pm
5月26(六)、27(日)及6月2( 六)、3(日)日 2:30pm
演出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展演藝術中心 戲劇廳
購票請洽兩廳院售票系統http://www.artsticket.com.tw,20人以上優惠票請洽
02-2893-8772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 劇學院
再造臺灣劇場風雲:姚一葦國際學術研討會
時間:2007年6月2日( 週六)~6月3日(週日)
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
國立臺北藝術大 學戲劇學系網頁:http://theatre.tnua.edu.tw/
E-mail:Gtheatre.tnua@gmail.com.tw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所、姚一葦藝術基金
第一屆姚一葦 戲劇論文暨劇本獎
(一)論文獎:一名,獎金新臺幣陸萬元及獎座。
(二)劇 本獎:一名,獎金新臺幣捌萬元及獎座。
申請及頒獎日期: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以郵戳為憑)。
詳情請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網頁:http://theatre.tnua.edu.tw/
主辦單 位:姚一葦藝術基金、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所
本紀念活動獲95年度教育部獎 勵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博物館研究所
Chia-Li Chen
Assistant Professor
Graduate School of Museum Studies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這是麵同學在4月提供的消息。她原本是透過e-mail希望大家轉寄,但還是貼出來好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前往觀賞。
為什麼麵同學自己不發表在blog上呢?因為,她忘記自己的blog在哪裡了,加上目前不知道論文完成到什麼階段,極可能還在被論文追殺中......請麵同學加油!
Friday, May 04, 2007
關於反匿名攻訐
關於Jas的「匿名攻訐事件」,其實,應該不只是Jas遇到這個情況。基本上,我通常把自己當作一條基準線,換言之,連我的blog都能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大概這個島真的快沉了。假設,因為我實在不太注意訪客、流量的問題,這個blog其實沒有宣傳過,身邊的朋友只有2、3個知道,但是,若是有任何人不小心走進來,然後想留個言,目前comments設定為非共筆者不能留言。
如果曾經一開始就看過這個blog的人,應該知道,其實原本寫著另一個連結,是到Roodo!那邊。等於是一個相互備份的blog為主。不完全相同,但大體一致。不幸的是,先在Roodo!發生人身攻擊留言事件。我可不是職業blogger,不會每天顧著版不放,開分頁放著是有可能,某部份的連結是為我自己寫的,有時候覺得直接點出去比找bookmark快一點。這種懶人懶方法,就是我這種人會做的事。若不是經過網友的提醒,其實,我真的不知道有人身攻擊的垃圾留言正在趨近於瘋狂地開始。
這個留言攻擊,如下,請倒著時間順序讀回來:
218.168.67.207 2007-04-25 00:27:24
地球不是你該住的地方,趕快回地獄去吧你!!!
218.168.67.207 2007-04-25 00:25:16
遠不及你啊!
218.168.67.207 2007-04-25 00:23:42
禮貌,我只留給值得的人!!!
你,還不配!
218.168.67.207 2007-04-25 00:20:40
你beatrix212.blogspot.com 不敢讓人留言嗎???!!!
哈! 只敢自爽,在網路上發表爛文, 沒膽接受批評!!
承認吧! 你只是要滿足自己的被偷窺慾所以才亂發表爛文!!!
真的是「醜人多作怪」!!!
59.121.90.200 2007-04-24 23:06:40
對了! 有一句俗語用來形容你剛剛好:
「醜人多作怪」!!!
59.121.90.200 2007-04-24 22:56:14
你還不配! 差得遠了! 凸凸凸凸凸
59.121.90.200 2007-04-24 22:54:14
睽違20年的進球關你屁事啊...... 還是多關心你自己的生計吧!!!只會逃避逃到網路上的傢伙, 真是令人不削!!!
59.121.90.200 2007-04-24 22:49:32
你真是個卑鄙的人! 另一個http://beatrix212.blogspot.com 不敢開放讓人留言啊! 敢把爛文po上網就要有接受批評的勇氣啊你! 否則你放在自己電腦自己看自己爽就好了啊! 真是個混吃等死的無聊傢伙!!!
61.217.211.248 2007-04-24 17:54:21
PS: 你這個笨蛋!「他媽的」不是髒話! 笨!!
「他媽的」是用來加強語氣,因為「非常的」,「極度的」用來形容你已經不夠了!!!
「非常的」,「極度的」裡面就不再加醜字,以免打擊你脆弱的自尊心,讓你更自卑!!
61.217.211.248 2007-04-24 17:46:27
PS: 你這個笨蛋!「他媽的」不是髒話! 笨!!
「他媽的」是用來加強語氣,因為「非常的」,「極度的」用來形容你已經不夠了!!!
「非常的」,「極度的」裡面就不再加醜字,以免打擊你脆弱的自尊心,讓你更自卑!!
61.217.211.248 2007-04-24 17:43:46
真是個無聊又無知的女人
我們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經驗
對你而言居然是天大地大了不起的事喔
你的生活圈很小 經驗貧乏
不論是人生 工作 感情 都了無新意
再加上你的視野又窄
真的是「目光如豆」啊.......
你還是繼續吃藥好了!!!千萬別停藥喔!!!
218.168.77.123 2007-04-18 02:09:30
真是個無聊又無知的女人
我們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經驗
對你而言居然是天大地大了不起的事喔
你的生活圈很小 經驗貧乏
不論是人生 工作 感情 都了無新意
再加上你的視野又窄
真的是「目光如豆」啊.......
你還是繼續吃藥好了
218.168.78.143 2007-04-15 08:21:54
你長的還真是他媽的醜。
218.168.78.143 2007-04-15 08:07:54
誰在乎啊?! 你真是個吃飽沒事做的人!
有沒有看得很累?有!連我自己在整理的時候,都覺得非常累。不知道該說他太閒,還是太有毅力,如果有這種毅力的話,就算什麼都不帶都能爬到聖母峰攻頂吧。這些還只是到2007年4月25日,之後,就我也懶得去管。加上,不打算繼續用MSN這個軟體,心想,就同時停掉好了。
不過,當我向Roodo!反應時,他們認為這不屬於「spam」,而是私人恩怨。Roodo!平台所防的spam只屬於bot所發出的部份。針對這點,個人向Roodo!提出,如果人為的「spam」不屬於「spam」,那麼,我們要那些留言認證碼做啥子啊?Roodo!還說,可能是由於「網址特殊」的關係......總監先生,您可以再搞笑一點沒關係......
並且,這個可憐虫在那時候,不知道是看不懂英文介面還是真的不會留言。原本,我根本沒去動留言設定,他怎麼看就是不會留,所以聲稱本人把留言關掉。若要真的說當時這個blog有什麼設定,頂多只有那個認證碼而已。
目前Roodo!的部份完全停擺。由於,Roodo!平台最多只能提供這些留言的ip之外,能提供給我的,太過於有限。
有一種東西我最不想碰,就是「官」。自從那該死的319事件之後,我就再也不看電視,因為不管你轉到哪一台,每一台都說他們是獨家快報,然後不斷重播同一些話,同一些畫面,把卡通時段也cut掉了。不能看卡通這件事,令我非常生氣呢!921地震發生時,有沒有這麼關心啊?官字兩個口,所以這件事情就被丟來丟去。我們的副總統目前還能有時間去關心一件可能、大概、或許跟性騷擾有關的個人事件,管你是副總統還是總統,我不是選你來吃閒飯的。所以,我就收到有史以來,大概是最好看的一封e-mail mark:
大意是,這位大哥,他有空會關心一下。我也只能開玩笑地跟朋友說,以後我也要用這個當信籤,一定酷到爆。雖然,我寫過去的信是指,如果我們人民的水準,及公務人員的水準只有這樣,我們憑什麼大聲叫嚷著要進聯合國?
如果有人曾經打電話到台北刑事總局,你會發現,他們說話的方式變得很客氣,只是內容是差不多的。這次的舉報,不但提供網址,還整理一堆ip、留言時間及留言內容,並署上中文本名。我不知道還要提供多少資料?還是要我學柯南自己破案?才會覺得人民盡到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回頭思考這個問題時,真的認為,如果台灣的水準真的只到這裡,不要說什麼聯合國,大家都是活在這個地球上,同樣都是生命體這個事實無法被尊重時,這個島的腐敗不只有官而已。沒什麼好責怪,只因那些不過都是一些贅詞與廢話,到最後,又要怪政府,怪教育,整個泛政治化,對現實的問題並沒有任何解決。
許多人都在網路上有自己的照片,雖然我不明白其他人的想法是什麼,不過,至少在我的blog上,這同樣是為我自己的言論負責的方式之一。總比一隻老鼠藏藏躲躲,浪費資源來得好。目前拿掉照片,我想,42這個畫面和Google所屬的blogger非常貼切。至於為何貼切?我想,這位留下一堆spam,擁有像蜘蛛人一樣體力的spam guy,應該是不懂的。
有人問我為何要憤怒?我想,如果就算見到別人遭到這樣的攻擊,我也同樣會感到非常憤怒。今天在blog上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若是大家仍視而不見。那麼,哪天,有人在路上痛扁你一頓也是不需要理由的。若是人愈來愈不懂得尊重其他人的人尊嚴與權利,真的不要懷疑,大家也會對同樣的暴力習以為常,這個世界會跟我們天真的情懷愈離愈遠。
「當正義無法伸張時,人類文明將永遠無法進步。」雖然我真的不記得是誰說的了。
最後,感謝Jas9撥冗設計串聯貼紙一枚,供大家取用。
延伸閱讀:
轉載:為什麼不能在部落格找工作-反匿名攻訐
我把發生在一週前的匿名攻訐事件註記下來,一方面趁工作的空檔來弄清楚事實真相;另一方面,則等著觀察人性,日復一日來度量這沒膽當著我面講、只敢鬼祟匿名謾罵的孬種到底能孬種到什麼地步。那之後每天,我和尋常一樣規律到公司上班,看著處於同一辦公室的匿名留言者,想著這輩子還不曾遇過如此低三下四的人,想著部落客難以想像的敢於匿名抹黑曲解事實,卻不敢死皮賴臉硬拗著這些罵句,不敢為自己的立論捍衛到底。
面對這種人,我辭窮了,在網路上甚至連稱呼這種人一句小白,都還是太抬舉他了。
我其實不甚介意一家公司總共會有幾顆老鼠屎,這反正不是一鍋粥,你可以整碗捧去,但這依然不是幾隻鼠輩撒野便能把持左右的烏合聚所。然而,即便我不認為這是一家那麼糟糕的公司,也即便明知任何與匿名政訐對話都只會是上駟對下駟, 但我確實認為有必要,至少正本清源這麼一次。
我把2007年4月18日下班前的匿名留言拆解成對部落客、同公司同事與平面/網頁設計師的三大譭謗:
- 對部落客在部落格上尋求工作機會的妒嫉
- 對同事公開尋求工作機會的惡意曲解與抹黑
- 對設計這一專業的汙衊
同樣的,我也不禁要問這位孬種匿名者同樣的三個問題:
(一)為什麼不能在部落格找工作?
Anonymous 回應於 4/18/2007 05:28:00 PM
大喇喇的就可以表態,真好。
今天有人重視你,當然就可以抬高來賣;但是如果沒有呢?連個屁都不是....
設計十年經驗怎樣?現在刮個風掉下來,可能砸到的設計人員可能有七八個。
我光在這裡寫部落格都寫了快四年了,向來就都這麼大剌剌,明人不 做暗事,有什麼好鬼鬼祟祟的?況且,我就是顧及現在工作的穩定和最佳表現可能,所以才不願費心去準備什麼精美履歷或花時間登記104人力銀行,只隨口順勢 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上提一提。為什麼這種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要被這麼腦殘地質疑或妒嫉呢?沒人攔你不能去寫部落格同時找工作啊,網路上也多得是上流美可以 效法,走紅之道處處是,何必找我這種冷門部落格的麻煩?
(二)為什麼要把好好一家公司詮釋成逢迎拍馬體系?
Anonymous 回應於 4/18/2007 05:28:00 PM
大喇喇的就可以表態,真好。
今天有人重視你,當然就可以抬高來賣;但是如果沒有呢?連個屁都不是....
設計十年經驗怎樣?現在刮個風掉下來,可能砸到的設計人員可能有七八個。
工作上,我最厭惡以政治手段解決專業問題,從來也都是既不逢迎拍馬也不結黨營私,照你匿名留言者的邏輯來推理,我就應該是「連個屁都不是....」 然而,或許,我就偏偏是你這匿名留言者硬要把好好一家公司詮釋成逢迎拍馬體系美好世界裡的大芒刺,刺傷你以為你處心積慮對上對下逢迎拍馬結黨營私,妄想有 朝一日可以修成正果的美好想望。
真是那樣的話,我倒覺得匿名留言者沒必要惱羞成怒啊,你錯把我誤認為同屬於你們逢迎拍馬界的一員,但很抱歉我不是,你可以繼續你逢迎拍馬的老路繼續你飛黃騰達的春秋大夢,而我對這麼一場爛戲是連看免錢的觀眾都不想當。
我在自己部落格上抒發想換工作的念頭後,職務、薪資、工作表現等等一樣也跟先前別無二致。我本來就認為公司無須為我解決通勤加重工作痛苦指數的問 題,本來就是我自己要住到板橋去的,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逼我去的,所以連調整上班時間的折衷方案都一次也沒談過,我又抬高了什麼來賣?
(三)為什麼要歧視設計?
Anonymous 回應於 4/18/2007 05:28:00 PM
大喇喇的就可以表態,真好。
今天有人重視你,當然就可以抬高來賣;但是如果沒有呢?連個屁都不是....
設計十年經驗怎樣?現在刮個風掉下來,可能砸到的設計人員可能有七八個。
先感謝Mark的仗義執言,這問題,誰都沒辦法說得更好了。正如CC以善意換取善意來推動人類文明進展,職場也需要專業尊重換取專業尊重來推動單一公司甚至一整個產業的榮景。
我從來不覺得不同的專業領域有什麼高下之別,我當菜鳥兵時就曾很苦惱過無法又快又好地打好一整棟樓的蠟或清洗好一整棟樓的廁所,我很清楚未經訓練、學習、實作以累積經驗優化工作細節,任何人都只能囿於自己拿手的少數幾件事,並且也只有以這種拿手經驗來坐井觀天的能耐。
從這角度來看,我只是納悶並覺得悲哀,我不會去說你匿名留言者就是那麼了不得的一位大工程師大客服人員嗎?這件事無損於我對專業的尊重,但無論你是什麼,你無疑都有著一顆只懂歧視別人的齷齪的心,這顆心也無疑將跟著你一輩子直到下地獄。
正本清源完這些,我也似乎漸成為一個他者,一個與這些無涉的旁觀者。在很多事情上,我總希望是對事不對人,總希望經由思考、議論、論述可以有機會來 形成制度、規範或指引之類,可以留下來對更廣泛的其他人有助益的東西。在這件匿名留言事件上,我曾幻想這位匿名留言者,其實不是什麼到這一刻不得不講得很 難聽的孬種,並且他的立論也是擲地有聲條條有理,就那樣堂而皇之地在網路就我們各自以為對的事辯論起來,即便是強辭奪理的詭辯也好,給我一個機會,可以不 因為你做了什麼而就此論斷你這個人。
然而,這在這件匿名留言事件上,顯然到目前為止依然是毫無希望的。
From:
Thursday, May 03, 2007
權力與暴力
當智慧財產權遇上基本人權想到有一陣子IFPI最好笑的一段時間,是由一則新聞引起的。隱約記得那個新聞大概如下:當智慧財產權遇上基本人權,會冒出愛的火花嗎?答案是不會,是大聲的幹譙~~~
先看我朋友輕羽的遭遇,我們再來討論。以下為輕羽全文轉載~~~
@@@@@@@@@@@@@@@
【公告聲明】關於部落格音樂試聽事情雖然經過三天了,我的心情到現在還是很複雜,又很無奈。
但是,為了不要讓部落格再有『第二個輕羽』受傷害,我決定寫這一篇文來提醒大家,部落格的音樂試聽是會觸法的,請大家不要再分享任何未授權的試聽音樂了。
相信不少朋友已經從部落編輯台知道雙魚JJ在三月初被IFPI提告的事情,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已在內,都覺得很詑異也很不解,相對的我也很擔心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被提告的對象,心情始終忐忑不安。
於是,我在三月六日凌晨就把分類下的文章全部刪除並公告大家,希望大家能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因為我沒有任何的營利行為,更沒有提供任何下載點,純粹就是分享推薦自己喜歡的歌曲,而且我也一直都有標明部落格音樂僅供試聽,拒絕求檔,並請大家支持正版音樂。
沒想到,在三月二十二日的下午六點多,我也遇到相同的情形,同樣也是保護智慧財產大隊的員警持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來家裡做搜索。
我想,這一天將會是令我畢生難忘的日子。
家裡第一次來了警察,也第一次見到搜索票上寫著自己的名字和家裡地址,而我的爛主機也在當天被員警扣走。面對家人驚嚇的神情,以及女兒事後害怕的詢問,我的心裡很難過又很不捨,因為我覺得愧對家人,讓他們因我而擔心害怕。
在當天我曾經這樣詢問在場員警,我已經在三月六日關閉我的分類下的文章,為什麼還會有後續的問題呢?
他們給我的回答是:『自提告日開始算起,有六個月的追訴期,即便我已經關閉分類或文章,還是會被追訴之前的行為的。』
同時間,我又再提了另一個問題。
『我連結的音樂格式和音質都不足以有營利的行為,頂多只能在網路做試聽而已,這樣也有問題嗎?』
而我得到的回答是:『只要未經授權的音樂,不管提供的格式是什麼,都算侵權行為,如果有提供試聽,更直接涉有公開傳輸的行為。』面對這樣的事件,相信任誰都不能接受的。
對於新浪部落,我有很深的感情和依賴,因為我在此結許多交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也擁有一群自始至終默默支持我的好讀者。
只是萬萬沒想到,發生了這麼大的事件,我和JJ都沒有在第一時間接受任何通知,然後就得到這麼嚴厲的處罰。
我能夠體諒新浪公司有其他不得告知的理由,但是,平台是你們提供的,你們也有責任和義務來保護使用者,把傷害減至最低。如果人氣是我的原罪,那叫我情何以堪?
失望、難過和委屈,是我最想對新浪部落說的話。行文至此,我的眼眶紅了,因為覺得很不安,也不知如何是好。
我不知道這個事件最後會是如何,又會有怎麼樣的結果,只是事情既然發生了,我還是要堅強面對。各位好朋友,我不知道下一個會是誰,但是真的不要再有第二個輕羽了。
很不值得的,不是嗎?
為了自己單純的想法及對音樂的熱愛,我撫慰了那麼多受傷無助的靈魂,而得到的竟會是這樣的結果。同樣的,我也要再一次聲明,從今以後,我不會再提供分享IFPI基金會下的所有唱片及任何未經授權的音樂唱片及介紹。
未經授權的任何試聽分享,在目前法令下都是違法的,請大家不要再做試聽分享的笨事情了!我真的衷心期望IFPI基金會能夠對於BLOG使用問題,能有更精確的規範和宣導。
因為,影音部落格已經是網路的趨勢,也有愈來愈多平台在提供這樣的功能和服務,如果能有更明確的規範和說明,相信沒有人會願意拿自己的清白和財產開玩笑的。
更希望新浪公司能夠對平台下的使用者多一些保護和宣導,我相信一定還有其他人會受到和我一樣的困擾,新浪有這麼多的好部落,請好好愛惜這些優質的BLOG使用者吧!至於我還會不會繼續在新浪寫文,我也不知道,因為我暫時還沒有腦袋去想我該如何做,因為這次事件真的讓我很灰心,很沮喪....
我不知道我還能說些什麼....只希望這個事件能夠趕快落幕,不要再有人受傷害,至於會不會是好結果,我真的不敢奢想.....* 相關閱讀: galeer(嘎荔兒)的網路日誌 - [公告] 關於試聽
* 相關閱讀: 學習尊重大家的智慧財產權!-部落編輯台-新浪部落◎附註:即日起,本blog不再提供下列公司所屬藝人之音樂試聽
國際IFPI在台所屬唱片公司包含5家本土公司、1家日本公司、2家歐洲公司及2家美國公司, 茲依照英文字母順序列示如下:
公 司 名 稱
Company Name
母公司 國籍
1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Avex Taiwan Inc.
日
2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EMI (Taiwan) Ltd.
英
3.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Forward Music Co., Ltd.
台
4.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HIM International Music Incorporated
台
5.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Linfair Records Limited
台
6.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Rock Records (Taiwan) Co., Ltd.
台
7.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Taiwan) LTD.
美
8.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Universal Music Ltd.
法
9.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Warner Music Taiwan.
美
10.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What's Music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
台另外不在IFPI合約內的其他唱片公司:
1. 大信唱片
2. 阿爾發唱片@@@@@@@@@@@@@
海豚側記:
輕羽被叫回家那天的路上打電話給我,說家裏來了警察,我心想,這下真輪到你了!掛上電話馬上和台長聯絡,問新浪曉不曉得這事。
經過詢問之下,這是一月份的公文,三月份來抓人,管理部的人知道,但是公文中寫著不能透露,所以雙魚JJ和輕羽都是在沒有被任何人告知的情況下,警察衝到家要人,搬東西。
這和白色恐怖一樣吧!我們有任何的力量可以反抗說不要嗎?沒想到寫部落格分享音樂的下場是弄到個警局做筆錄的前科,這是大家萬萬沒想到的。
智慧財產權,我們理當尊重,那人權呢?你們尊重了嗎?嚇壞家裏的老人、小孩,然後還要出來寫「狀子」呼籲大家不要遇到同樣的慘案,我身為朋友的人只能毫無建設性的問:「我能幫你什麼忙?」
輕羽請我幫他傳遞訊息,讓更多人知道,也請求新浪不要再讓這種事發生,真的不能告知嗎?告知會如何?不能警告嗎?還是一定要弄到這般局面。
小市民生活中求生已經困難,在部落格上聽聽音樂,分享心得是最輕鬆快樂的了,女巫說這陣子很悶,不能放音樂,叫我接著再靠夭幾首歌,再做幾首曲,不然,真的是無聊到爆。
有時候,不當的扼止,並不會帶來更好的效果,只會讓人民更厭煩,不要再欺侮小老百姓了,保護一下我們吧!
輕羽去廟裏求了籤,要我解解看,我用了海豚式譯法,也不知對不對?
此籤一百最難逢,氣象巍巍實不同。識得謙沖持滿意,萬人頭上逞英雄
能抽到這籤的人少之又少,但是一抽到肯定碰到最大條的事,能夠謙和明理的圓滿處理此事,一定會有一萬個人叫你一聲「英雄」啊!
From:海豚飛 的部落格
某家服裝店,因為數度被舉發播放「未經授權音樂」而被罰款數度。最後禁不起這一罰再罰,最後,只得不放任何音樂,成為一家極度安靜的服裝店。業者表示,有可能是同業競爭的關係。但也說明,這類場合播放音樂的習慣由來已久,像是咖啡店及餐廳,幾乎你可以購物的場合都有音樂。
而後,這家靜悄悄的服裝店後來如何,已經不得而知。
為此,blogging的時候,只好盡量留意一些小細節。例如,圖片要註明來源,盡量原文整篇轉載,並附上來源連結。就算做到這種程度,說實話,我也不敢說自己絕對做到百分之百。「完美」從來就不曾存在過。不過,讀我blogging的人只會格外累人,因為引文加上後面自己真正自己要blogging的內容,整個blogging一年下來,你可以數數看,大概數萬字都有可能。現在的碩士論文有沒有這麼硬啊?
當然,每個blogger努力敲下每個字,每一個語法的同時,都是花費許多心血。我們也盡量努力遵守所謂的Creative Commones條款。如果有人留意到,這個blog裡使用的是3.0版的Creative Commones,並且選擇的是「不得重混衍生其著作」。理由只有一個,因為我永遠不知道經過個人不同詮釋之後,原文的內容會變成什麼?被斷章取義的可能性,不是沒有。當然,經過著作人同意之後,是可以被允許的。這就是Creative Commones條款給予的一個優點。我們允許在某個方式下,使更多人可以沿用這些文章,blog經由不同方式的串聯方式,變成一個真正的無國界社群。你補我的,我補你的。這才是原初的用意吧。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對於二手店情有獨鍾的原因吧。在二手唱片行或書店裡,或二手書店及較小型但折扣也低的書店中,有一些有趣的現象。舉個例來說,大學時代,二手唱片行幾乎是一看到就會熱血沸騰!為什麼?因為,免費試聽,還給你不錯的試聽機,你高興聽幾遍就幾遍,價格從100元左右到天價不等,看唱片的等級。換言之,我今天就算要買5566的二手唱片,不用花300、400元買新的,我照樣可以買到沒有刮傷的,並且試聽它。目前哪一家大型唱片行提供這項服務?沒有!我為什麼要買一張我什麼都不知道的唱片?
這段話在ipod推出之前已經在網路上發表過,不過被批評是音樂的殺手。那麼,很有趣的現象就出現了,也就是你不管在搭公車、捷運,或是路上行人,許多人都戴著mp3 player,是吧?這些警察先生要不要每個都攔下來說:拿出來!這是重製!(假設對方擁有整版唱片,並且將其轉檔成mp3格式存放在mp3 player裡。)也沒有見過吧?!有見過的,我真想請對方舉個手,並且大聲喊「有」!特別想知道,如果警察發現對方正在聽的是zonble的「我才不要幫你修電腦」時,是怎麼處理的?
書的情況也是一樣的,你一查任何大作,例如費茲傑羅的著作,你會發覺不同的出版社都在出版同一本書,譯者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這時候,是不是又要說:廢話,人都死那麼久了,干版權什麼事啊?那麼,所以Billie Holiday因為沒有繼承人,所以版權也是無效的嗎?我不用經過死人的同意,但是,我得經過那還繼續存在的唱片公司妥協而已。
有一個小故事,是最近看到「The Pursuit of Happyness」時突然想起來的。片頭有一段,Chris(Will Smith)試圖想說服證券業主管,在計程上車將魔術方塊(Rubik's Cube)的6個面轉成各面都是同一顏色。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魔術方塊(Rubik's Cube)的發明人並沒有申請專利(若有錯請來信指正),然而,這個玩具目前已經發展到26個面的玩法。而發明人並沒有拿到任何權利金。我們所熟知的俄羅斯方塊(Tetris),鼎盛時期到了3D模式的玩法,雖然有繼承其權利者,不過,履遭敗訴的命運。
相信5、6年級生都有一種共同的回憶,廣播和錄音帶。當然,如果那些錄音帶都還保存著的人,目前不是試圖轉檔,就只是看著它化成灰吧。我們透過錄音、轉錄、分享的方式,然後成為大人。多少次,多少人,因為怕損了錄音帶,而另外copy一份起來用walkman聽,用收錄音機播著。現在,你買了唱片,你怕刮傷,有電腦幫你轉檔,卻成為一件不合法的事。我不知道權力下的暴力還要影響生活到什麼程度?
只有爛音樂才會殺死音樂。(這句話可不是我說的,當然我也記不是絕對清楚了,資料庫掛點。)
順帶一提,3月26日是廣播節。而我最近一次買的CD是Julian Lennon的絕版二手唱片。
Wednesday, May 02, 2007
看見幸福
那一晚,不只是愛,淚也禁不起考驗一年該看幾場演唱會?一年該看幾部電影?一年該看幾部舞台劇?什麼會帶給人們感動?什麼會影響你長長久久?好友安東尼在夜的轉運站提到了這次的萬芳/趙詠華看見幸福演唱會,不出意料地,萬芳在他的年少記憶中,同樣佔據了不可抹滅的位置。
若五年級有陳淑樺,七年級有梁靜茹,那麼六年級的我們有萬芳。這並不是萬芳的第一次演唱會,時光回到10年前,當時,萬芳舉辦了左手演唱會,地點同樣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還沒有入場,整座信義路天橋上擠滿了人,周邊的馬路早已排了一圈,全都是為了萬芳而來。
萬芳的歌聲真的觸動人心,那股力量很真實,能夠將你以為早已遺忘的心情,又從記憶的深處敲出來。或許是這種力量的緣故吧,10年前的那一晚,現場萬 芳剛唱完,正與觀眾對話,突然,有那麼一位年輕男子,約莫和我當時年紀相仿,20歲上下,掩不住激動的情緒,衝上台前,拉著坐在台上的萬芳,他說:
「你願意為我唱《愛,禁不起考驗》嗎?」,聲音掩不住顫抖。萬芳溫柔地看著他,對他說:「我記不起歌詞,你能先開頭唱個幾句嗎?」
彷彿這首歌已經是那位年輕男子生命的一部分,他想也沒想,也不怕自己正在台前,聚光燈打在自己身上,現場上千雙眼睛目不轉睛地看著他,他拿著麥克風,就這麼唱了起來:
「我讓自己忘記了時間,任霓虹燈明滅,我丟開了所有眷戀,不去想明天…」,那年輕男子開始哽噎起來,萬芳溫柔地替他把歌接起來,就這麼唱了下去, 「沒有愛情的日子有點倦,註定的孤單也無可避免,為自己準備更多的香菸,更多的音樂,陪著熬過漫漫長夜。決定離開你的那一天,你並不在身邊,也不過是一念 之間,你我斷了線,不必等待的日子很清閒,沒有傳說中魂夢兩相牽。就在這一刻,我發現,愛是禁不起考驗。」
那年輕男子止不住淚水,抱著萬芳開始大哭起來,萬芳憐惜地摸著他的頭,安慰著一個剛失戀的大男生。
就在這一刻,我發現,不只是愛,淚也禁不起考驗。
而當時我沒有想到,我將於2年後才會認識的妻子,其實正在現場參與同樣的感動、呼吸同樣的空氣,但我卻必須在2年後才能與她相遇。
幸好還有緣份禁得起考驗。
10年後,萬芳又要開演唱會了,這次和趙詠華一起開,有趣的是,《愛,禁不起考驗》並沒有在演唱會曲目中,顯然萬芳要把這首歌當作安可曲吧。
10年前,《試著了解》與《新不了情》是安可曲;10年後,左手演唱會的插曲令人印象太深,《愛,禁不起考驗》會是安可曲嗎?
當年演唱會片段
From:兔眼看天下
萬芳這個名字,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她其實原本用的是本名,林萬芳。很不好意思的是,萬芳的歌給我一個很奇怪的回憶,但是萬芳說話時的聲音和眼神,卻總是令我格外感動。總覺得,那裡面有很深很深的溫暖存在著。
喜歡那首「星期三下午」。曾經每個星期三,會在吸煙區裡聽著這首歌,看著壓得很低的天空,不知道「自由」什麼時候才能真的實現?
記得,劉松仁和葉童演的「碧海情天」播出時,總是每天準時在開播前回家,守在電視機前,等著。結果,最後一集的那一天,因為球隊練球練得太晚,太累,我一路搭公車,睡到了總站。因為迷路,等我走回家,剛好只聽到片尾曲,我一直都不知道,結局是什麼?那時候,真的是好介意啊。
因為當年這位傑克先生現身在blog上,或許把大家都嚇了一跳吧。對於傑克先生,可能已經是往事不想回首。那麼,說說我自己那個很芭樂的萬芳故事好了。
那年,很久很久以前的那年,有一個男孩子,是我初戀的對象。有一個女孩,是我的點頭之交,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女孩子原來喜歡這個男孩子整整5年的時間,她只是透過朋友問我:你們正在交往嗎?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只能說:如果他說是,那麼就是吧。
我和這個男孩子從來不同班,不同科系。我們兩班常常一起用打球來賭飲料,然而,我從來沒有注意過這個男孩子。直到這個男孩子打電話到我家,一天一通,愈來愈固定,我還是覺得他只是想找個人說說話罷了。這個男孩子,在某天的一早,在巷口攔住快遲到的我,告白。他的眼淚在天氣很好的早晨,閃閃地,我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那個喜歡這個男孩子5年的女孩,參加了校內舉辦的歌唱比賽,唱的是萬芳的「割愛」。我沒有去觀看,倒是請這個男孩子務必出現。我知道,她是唱給他聽的。我不忍心去聽,也不想讓她看見我,我不想讓她更難過。那歌詞裡:
總是聽你說,她有一雙愛笑的眼睛而那個男孩,曾經真的對我說過:妳真是愛笑......
和一顆溫暖的心,你為她深深吸引......
她的生日party約了我的男朋友,這個男孩子。男孩問我,他該去嗎?我說,就去吧。這是最後一年你們可以幫她一起過生日,再來,她就準備去日本讀書了。禮物是我挑選的,是邵婷如的「直現真情」,包裝到卡片都是我弄的。那男孩當晚穿得很好,還是問我:真的要去嗎?我拿出禮物告訴他:去吧。男孩回程來找我,說,他收到禮物了。我笑著說:別人生日,你還能收到禮物啊?他說:是她寫的5年的日記。後來,我們都很沉默。
如同一般的初戀一般,交往,然後分手。再和另一個人交往,人生還是在前進。那男孩在20歲時說,他30歲時,要買人生第一部Benz,白色的。他30歲時,透過網路sent了簡訊給他,告訴他:願你20歲許下的願望都已成真。沒有署名。他曾經e-mail給我的信,還被我夾在書頁裡。
這樣對我而言就夠了。許多回憶,就留給回憶。
流行音樂並不見得都很低俗,曾經經由於這些音樂陪我們度過人生不同的階段,當音樂再響起時,如果能讓回憶變得美麗,為什麼不能聽流行音樂?當然,不同的階段,我們也聽不同的音樂了。
送上這首:
順帶一提,感謝Libraene將這段影片上傳至youtube,喜歡的朋友可以透過那裡打上「愛,禁不起考驗」便能找到。
延伸閱讀:
Tuesday, May 01, 2007
第三屆維基媒體國際大會
Wikimania 2007,第三屆維基媒體國際大會將於2007年夏季在台灣台北市的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舉行。
這是同時具有學術性質與社群交流性質的活動,Wikimania讓各種維基媒體計畫的參與者可以交流創意、建立關係以及發表相關的學術研究。
此大會同時提供了全球的維基人與普羅大眾見面的機會,在會議中一同分享有關自由軟體與開放原始碼、自由知識和維基計畫的創意。
我們正在接受展示海報、演講、工作坊及主題討論群的投稿。我們也正在接受主場講者及座談會來賓的提名,也歡迎對其他活動提出建議。請踴躍參與!
-
- 重要日期
- 3月1日 – 4月30日: 投遞稿件
- 5月1日 – 5月31日: 回應及通知接受稿件
-
- 會議主題包括
- 維基媒體社群
- 自由內容
- 技術構造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7月30日,我們的活動內容包括:
- 主會議 : 8月3日 - 8月5日
- Hacking Days : 8月1日 - 8月2日,須受邀請
- Hacking Days Extra: 8月2日,對技術人士開放
- 公民新聞學研討會 : 8月2日,對公眾開放
- Wikimania派對 : 8月4日,對會議參加者開放
- 台灣文化之旅 : 8月6日 - 8月8日,自由報名行程
維基媒體計劃的參與者報名費享有優惠。提早登記者,住宿價格可享優惠。詳細資訊...
I Want Hot News: GTalk的加強版Gplus
圖片來源:GplusMessenger
前一晚,也不知道怎麼點來點去,就來到了「I Want Hot News」裡的這一篇-I Want Hot News: GTalk的加強版Gplus。印象中,我是在這裡發現有些字型,好像是這樣子吧。
告別MSN的第一天,真是不痛不癢。自從Google Talk推出以來,已經非常習慣用它。怎麼個習慣法?就是簡單、清楚、不麻煩,而且所佔的資源相較於MSN小很多,更不用說同樣經過進化的Skype更是資源佔得兇。一般電腦上,已經載掛許多程式,再使用太佔資源的軟體,實在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許多人承認並同意他們使用MSN的理由不外乎是:1、使用人數最多。
對於我這種從6.2版之後的MSN就一直非常反感的人來說,娛樂性這些東西,都是關閉的狀態,不管對方丟什麼動畫,都產生不了任何效果。先前是因為emoticon的部份,許多人不會將它們定義一個名字,所以當你叫出history時,就會看到很奇怪的代碼。圖形化文字,更是叫人頭痛得要命。明明這個軟體本身已經非常不穩,又習慣用圖形化文字,常常讓視窗卡住。根本不知道,最後這個東西要怎麼使用在正常對話上。
2、娛樂性很強。
電腦對我的娛樂效果多半限定於,它幾乎可以取代CD Player、DVD Player這些東西。由於不喜歡電視,以前裝過電視盒,但目前也不用了。使用「幾乎」這兩個字,是由於,如果你真的需要強大的功能與效果的播放器,電腦目前不會是最好的選擇,光是主機的聲音對於一些非常敏感的人就是一種莫大的折磨。
雖然和先前預測的沒有太大的差距,Google Talk可以用在手機上,不過目前僅限於台灣無法合法進口的blackcherry型手機。習慣於MSN的朋友又會哇哇叫著Google Talk太陽春,不好玩。或許是因為這個緣故,Gplus隨之出現。(這其實不就跟之前某種手機是同名字嗎?)
看起來,似乎像是酷索斯達康那樣,是有法就有解的一種外掛軟體,並不像是Google Talk正式推出的一種服務。所以,我並沒有安裝。但或許,真的沒有娛樂效果手會抖、頭會痛的人,可以試試看。
原作者TopHotNews兄不負責報導,這裡也一樣不負責之推薦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