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01, 2007

有一個這樣的人...

有一個這樣的人,在這裡,我們暫稱他為「干你屁事」先生好了。

據說身高有190幾公分,已婚。最有名的「干你屁事」事件正是他結婚的時候。

他只印了10張喜帖,全部都是黑色的。辦公室的人知道他要結婚,紛紛過去想要恭喜他,劈頭第一句話是:聽說你要結婚啦?「干你屁事」先生說:干你屁事。這10張黑色喜帖只發給10個他認為重要的人。

有一回,他去找朋友,就在樓下大廳等著。有位太太可能是出自一片好意,過去問他:你在等人嗎?「干你屁事」先生說:反正不是在等妳。

聽起來,「干你屁事」先生好像是一個不近人情的人。我問了他要好的朋友說:為什麼喜帖是黑色的?而且,10張差不多只有一桌,應該有別的理由。對方說:因為,他是在父親過世百日內結婚的。

我們共同認識的這個人,也就是「干你屁事」先生的朋友,其實也是個很怪的人。一群很怪的人,大概才能理解很怪的人,其實一點都不怪吧。甚至對於各種怪的行徑的背後,所必須背負著的包袱,也較其他人能充份理解。

雖然會招致很大的非議,責難,我想,「干你屁事」先生只是選擇他自己能承受的方式在生活而已。這有什麼不對呢?這有什麼不對呢?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他為什麼不能選擇他的方式生活下去呢?他並沒有刻意去傷害別人啊。反過來看,其實,是那些恪守「生活公約」,也就是普遍社會價值觀的人,不斷地在干擾他。

雖然也不能說恪守普遍性社會價值觀的人是錯誤的,然而,如果這是一種人類社會普遍化的習慣,而因為有人和這個習慣有一點不一樣,就被稱為「病」,或是「不正常」。那不就等於這個社會的價值觀高於生命體本身?這未免也太可笑了。社會體不用經過自身的檢討,而反過來攻擊組成社會中的一份子,根本就像癌症一樣,自身攻擊自身的細胞一樣。最後,只會死亡而已。

不過,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我們其實依然樂於過著與世界不同的生活。我們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失去這個重要的部份,我想「活著」的意義,只是等於沒有腦死而已了。純屬於生理上,而非實質意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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