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6, 2007

3月初的我,真是紅得抓狂啊!

嗯,我開始想,或許我是該移民。

先讓我從「村上春樹去見河合隼雄」這本書中的其中一段談起。其中,在中文版第27頁當中,有一段是「以『理論』回答,或以『人情』」回答」。當中談到村上春樹在看美國的人生顧問專欄有趣經驗。

村上提及印象中有趣而深刻印象的一篇是,關於某位家庭主婦,在丈夫和孩子出門之後,就把衣服脫光做家事,卻遭到強暴!以往對於裸體做家事感到愉快的主婦,人生觀遭受重大的影響,便投書到這類專欄求助。

以下請讓我節錄一部份的文字:

回答者是一位女性,說非常了解赤裸著做家事相當舒服,不過以社會常識來說,有一點太過極端了,這樣的話男人闖進來強暴的可能性不是沒有,所以還是最好別這樣,很危險的,這樣回答。

村上認為有趣的是在這個回答之後,許多主婦紛紛投書反駁,並且說明自己也是裸體做家事的。專欄作家很誠懇地道了歉,整個事件轉向其他的方向發展著。

其實,我對台灣的媒體沒什麼關切,既不太讀報紙,也幾乎完全不看卡通以外的電視節目,廣播也很久都沒聽過了。總是在有宣傳車或是旗幟時,才知道選舉又要開始了。雜誌也只挑一、兩本喜歡的看而已,多半跟時事也沒什麼關聯。所以像是「人生顧問專欄」這種東西,也自然引不太起我的興趣。畢竟是台灣的媒體。

但是想想,一個專欄回答者在讀者投書之後,竟然誠懇地道歉。這種事,再怎麼想,好像幾乎不可能在台灣發生。好像一承認錯誤之後,權威性會受到質疑,地位會跟著動搖。而不是反過來思考,在承認錯誤的當下,反而這些人的權利因為得到認可與平反,而變成一個更為有用的東西存在著。

讓我回到title上的題目。嗯,有一位先生,在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之下,在網路上寫出我極為私人的事情,並且表達出類似尋求幫助的消息。這個消息一丟出去,沒想到竟然還有長達4頁的回應。還夾雜著兩個突然在這篇發文裡對罵,而我完全沒印象的傢伙。

後來呢?這位先生在網路上聲明,他將退出那個網路空間。留下一堆問號、胡亂的猜測與空白。我想請問這位先生,您所謂的「待續」,是有還是沒有?沒有,表示您對您的發文極度不負責任。有,很抱歉,從發文開始,您嚴重侵犯到我個人的隱私!請您出面道歉!

身為一個患有情感性疾病的人又怎麼樣?就可以毫無隱私權可言嗎?可以不經過本人同意而被攤在網路上被眾人臆測嗎?我的blog的確有我個人的照片,我為我個人的發言負責而留下e-mail,試問,您以何種專業姿態還是什麼至親好友的角色,可以隨意丟出別人的隱私做為討論的題目?連我自己的媽媽,在我的房間門不論是否是開著,她都會先敲門再進來,請問您是哪位?可以任意妄為?

既然是成年人,我也不客氣,請您負完全責任!該清楚指明是哪位,就請您自己清楚指明,表面上用代號稱呼,實際上卻引來更多臆測,身為一個當事人,相信您不會希望我出面指出您所犯的重大職業上的錯誤與過失,甚至,我不是你的case!社工相關工作人員的素質如您,個人只能說:這世界真他媽的沒救了!

這已經是我最客氣的說法。至於實話,我留給真正聽得懂的正常人!

whos.amu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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