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4, 2009

禁煙?給我一點尊嚴,那是我的人權。

吸煙是對健康有害的!

有沒有人想過,吸煙的人,是「」?他們有基本人權。有人選擇喝酒,有人選擇全身刺青、打洞。這種行為,和自我傷害何異?也有人討厭身上有刺青的人,也有人討厭身上打洞的人,當然,更有人討厭抽煙的人。可是,這些都是「人」。

抽煙這件事,對於認識我的人來說,從來不是什麼大秘密。我不會像有很多人,明明抽煙,還說:我從來不抽!就像我住進宿舍遇到室友的第一天,我就跟室友提到:不好意思,如果你看到我抽煙,不要太訝異!我本來就抽煙。沒想到,原來她也抽煙,當場把煙灰缸拿出來,兩個人拿出個自的煙,抽起來。我的寢室也成為私下可以抽煙的地方。所有女宿的人都知道我的房間是吸煙室,我不在大家面前狂抽,但也不能否認身上的煙味是存在的。

如同我自己的房間,凡是要進來的,請先體認到,這是我的房間,我有在我房間吸煙的權利。如果你不高興,你可以離開,沒有人會阻止你。

酒有酒品,煙也有煙品。如果你看到兩個煙槍在抽煙對話,仔細看一下,他們會習慣性把煙往別的方向吐,而不是一邊對話,一邊吐在對方臉上。

在路上抽煙,我並不喜歡。不喜歡的原因是,因為人來人往,我真的不知道路上和我擦身而過的那些人能不能承受?可是,許多經驗告訴我,在室內抽煙,比在室外抽煙來得令人能接受。我也就很無奈地接受了。可是,路上的小朋友及孕婦呢?你覺得我能怎麼呢?就是把煙熄了,再不然就是躲到遠遠的地方去。不喜歡在路上抽煙,並不是因為有人說這樣不雅。

喝咖啡的時候,我也抽煙。這是許多咖啡客的習慣。自然不會去挑在Starbucks問說:請問你們有吸煙區嗎?而是,我只找自己喜歡,並且能抽煙的咖啡店,一邊喝著喜歡的咖啡,一邊抽煙。多半這樣的店主,也都有吸煙的習慣。

在計程車上,我幾乎不吸煙。因為我不知道下一個客人,他會不會因此而火冒三丈,甚至去投訴司機。曾經有一位計程車司機,只是買了煙和檳榔放在車上,既沒有吸煙,也沒有吃,就被投訴到警局。問題是,沒有這條法啊!最後,停機了兩天作為處罰,只是為了讓投訴的人滿意。

曾經有一次和朋友搭上沒有靠行的計程車,司機打扮的還像嬉皮年代的造型。朋友問他:能吸煙嗎?他大方地說:可以。還順便拿出自己的煙來抽。朋友看看我,我也拿出自己的煙來抽,我們不請別人抽煙,也不勸煙。這位司機大哥說,抽煙的人都變成二等人了!朋友稱是。露出無奈表情的我則問,那我呢?司機大哥瞧了一眼說,妳呀!更可憐,是三等!我確定,當時重重地吸了口煙……

每個人抽煙都有屬於每個人的理由。也許,他有煙癮,也許並沒有。我自己有自己的理由。因為,那年,如果我不抽煙,我會有餓感,有餓感,就必須吃東西。為了避免那樣的餓感產生,我開始抽煙。現在,我不再過那樣的生活,不再需要兼兩份勞力差事,工作超過18小時,只是用學生的身份、年輕的體力來換取微薄的薪資。可是,那一年的那一包煙,是一種對自己生命的情感!那不需要別人來體會,也沒有人有任何立場來說嘴。

身邊也有人戒煙成功。我儘量不在他們面前抽煙,除非,他們人在我的房間。即使如此,還是儘量少抽。如果不是有真正的意志,去考驗人性,是一件無聊的事。人是不完美,不全然堅強不移的存在。假設,為了證明倪震是個愛偷吃的人,然後去找一個女人來考驗他婚後是否還會忠貞?你在開玩笑嗎?!

抽過普通的香菸、捲菸、雪茄、煙斗,這又怎麼了?我的大學教授煙友老師,他總是和我在戶外抽煙,他總是拿著煙斗。我沒有問過他是不是在想什麼?極有可能什麼都沒想。我們只是在戶外安靜地抽著各自的煙而已。我們怎麼了?榮總有些區域就是大家習慣性知道的抽煙地區,各種病人、家屬,就在那裡抽煙、說話、發呆,我們怎麼了?

董氏基金會的立意錯了嗎?不!沒有!全世界抽煙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健康的行為。哪一個吸煙者敢大聲否認?並且提出有力的證明。而是,這個法有問題,執法也有問題!不要把焦點搞錯。也許,我會認為在這個吸煙年齡層愈來愈低的時代裡,也許,該有更多的關注在孩子身上。只是,千萬不要忘了,人性真的不要去考驗。愈是禁的,孩子們愈是想嚐試。18禁的電影誰最想看?是那些未滿18歲的孩子。不要因為是大人,所以就認定有權決定什麼是「絕對」的。這世界上,並沒有什麼「絕對」的事,除了,人都會死這件事。特別是,這些大人們,常常說謊。

留下一些自由的空間,留給一些選擇的自由。把所有的人都當作笨蛋,認為吸煙的人都不懂這對健康不好,這才是最可笑的事!吸煙的人,可以舉出更多更多吸煙不好的事來。只是,我們做了這樣的選擇。暫時,或者一生都不會改變而已。

嘿,我最近戒煙的朋友,希望你成功了!因為,我也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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