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2, 2007

謊言永遠是一種要人命的糖蜜

我不知道大家在網路上有多少身份?有多少夢可以隨意在一個虛擬的情境中圓出一種氛圍?MSN裡有多少名單?這份名單裡面,有多少被稱為「朋友」?對這些「朋友」究竟了解多少?

簡單地說,「網友」是指在網路上有交流的人;「朋友」是你們見過面,談過話,相處過,大略知道為人的人。事實上「朋友」對我而言,還分成許多不同的等級。人人心中都應該有一把尺,去測量人與人之間的尺度、遠近親疏。有些人可以說很多話,不過,現實而自私的觀點上並不能稱為「好朋友」的人仍然是存在的。對我而言,真正的要好朋友一生當中,有一、兩個就算是非常幸運的了。如果能更多一、兩個,那麼就是無比幸運了。

的確,也有許多人會把任何點頭之交都稱之為「朋友」。這樣的人,有的是習慣性官方法說,有些人則是真心以為所有的人都可稱之為「朋友」。前者,暫且不論。後者,只能說,是無藥可醫的笨蛋了。正好,我認識這樣一個無藥可救的笨蛋。正好,他也同時利用著這虛擬的空間,編織出一個又一個白日夢。

記得幾年前,有一次和網友遲遲猶豫要不要見面的問題討論著。我想的是,我不是那麼清楚這個人,雖然可以從一般對話猜出來個6、7分,但網路終究是一個可以掩藏許多現實的事。即使看過彼此的照片,都不見得為真。對方則是,因為收過太多假照片,和幾次極度令人噴飯的說詞與本人不符,而感到生氣。最後,對方只告訴我,只要我的照片不是假的,那麼,一切好說。我著實感到好笑,事實上,我只收到他那側臉,還外帶有點不太清楚的背光照片啊。

終於,我們挑在一個晚上見面,聊了一會兒。對方突然冒出一句:幹,妳還真的跟在網路上沒啥兩樣捏。第一次見過妳這種人。頓時,我除了習慣性的白痴性傻笑,大概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大概也是因為這樣,這個人變成我的「朋友」。偶爾打電話給我,說說一些想吐的廢話,生活上的瑣事。他其實和他在網路上給人的強硬形象有一點點小小落差,他把自己溫暖那一面刻意掩藏起來。由於太過好強,非常倔強的個性使然。也無怪乎,他常常受到誤解,而只能表現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互相關心這種生活小事,互相尊重,成為「朋友」變成自然而然的事。連為了吃個棺材板,兩個人還在吵著是要各付各的,還是他要搶著付錢,或是我搶著付錢。沒有誰想佔對方便宜。

我不知道除了他的家人之外,或是其他那些工作上、生活上的奇怪點頭之交之外,有多少人認識真正的他。他的那頭長髮,像毛毛蟲掛在眼睛上方的眉毛,輕巧的骨架,還有動不動的發語詞「幹」,加上他那一些腦子裡的奇想,對於電影的熱愛,對於音樂的喜歡,我實在覺得他只是一個沒出書的,沒寫小說的真實化九把刀吧。總是可以聊個沒完。

後來,由於一些原因我們沒有繼續聯絡,但他告訴我,手機不會變。或許,這句就夠了。「朋友」不是每天跟你黏在一起的人,而是你永遠記得對方,他就在那裡,我就在這裡。我知道他是誰,他明白我是誰。時間過去,他一定還是那樣一個倔強而又溫暖的人。一個腦子裡常常為了一個電影場景,可以告訴你一大堆他的突發奇想。就像一個小男孩。他沒有對我掩蓋太多他的缺點、弱點,和一些小毛病。最後一次見到他,他抱怨著,除了四肢跟臉沒胖之外,肚子大得像懷孕五個月了!

我想,現在,大概可以理解他這麼真實的一個人,對於那些利用虛擬世界拼命說謊的人,有多痛恨。再美麗的說詞,都無法掩蓋現實中的人性,難不成這些人都要見光死嗎?我同樣也擁有許多缺點及弱點,甚至很致命的性格缺陷,不過,也就這麼存在著了。如果有人把自己過度美化,結果相處起來,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以我個人的想法而言,除了印象分數會扣個雙倍,大概也不會想去尊重對方。對方都不尊重自己了,我不知道拿什麼理由去尊重那樣的人。

我想,給那個目前沒繼續或者稱為各自沒再主動聯絡的朋友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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