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03, 2007

Je suis Béatrice.-續

去年在龜趣來嘻有一篇名為「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Portnoy有事相求,拜託大家!)」的文,在blog裡引起一陣迴響。這應該不是第一次,大概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不太想直接去談這件新聞,或許只在blogger群中的新聞(天知道)。很遺憾的是,我會質疑這樣的做法後面會引發的反應是什麼?就以往的經驗告訴我,迎頭痛擊只是「The Godfather」裡面的說法,做法又是另一回事。愈是大聲疾呼,那麼這些人的平凡生活就會再次被用放大鏡觀看,然後呢?

我所害怕的是,大家正在以正義之名,做正義之事時,忽略或是犧牲他們原本訴求的目標對象。而不久的將來,那句話,又會在腦海裡迴響:人們欲善的力量愈大,惡的力量相同增量。

當然,我可能是老到一個程度了。我要說的是,在我小的時候,在一個真正鄉下的地方長大。任何鄉下而老舊的世界裡,總會存在幾個瘋癲的人,但沒有人恨他們。他們只是存在著,如此而已。大多數的時候,我也是害怕的,畢竟他們的神情和一般人不太一樣,只是我不會因此而害怕一個人出門,即使當時的我只是個很小的孩子。長大之後的我,連自己喊叫都會怕吧。要叫別人不要怕?實在太難了。

記得有一天,我的大學同學Jasmine跟我談起「A Beautiful Mind」,談到她是多麼喜愛這部電影,認為主角可以在困境中堅持下去,最後得到榮耀是件多麼了不起的事。雖然覺得可笑,不過我只是反過來說:難道Richard Feynman就不偉大嗎?她沒有回應。我們繼續著很一般的對話。

那時候,Jasmine一直以為自己處在一個很孤立無援的狀態。甚至認為自己不適合當一個媽媽都是由於她的母親從小給她不良的影響,她深深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可彌補的傷害。問題是,比起我認識過真正受到巨創的人,她所謂的「傷害」就像蚊子在人的身上咬一口一樣。當然,我不能將每個人的情況相提併論,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都有不同的耐受力,以及經歷。只是就我對她的理解與認識,她似乎只是想將這樣的心情投射在自己的身上,讓自己覺得稍微好過一點而已。

很不幸地,去年收到Jasmine的e-mail,在她研究所畢業前沒多久,她的母親過世了。

只是,我當時頑皮地想捉弄這個想法。我假設,她一切都很好,而且我擺放所有她所渴望的一切在她的面前(包括王力宏),我問她:妳敢不敢伸手過去拿?她遲疑了。她擔心自己配不上。我說,正常人不都應該對於自己渴望的事物感到興奮,而不是第一個想到的是「配不配得上」這種問題嗎?

我們都有一些以為正常人應該如何如何的想法,可能來自於習慣,或是傳統,或是教育......。說實話,我的確在用一些邏輯上的小技巧模糊所有的焦點。我只是想傳達,任何同情多少帶有自己比對方高一等的成份,只有高位的人會「同情」在低位的人的處境。當我發現這個事實的時候,我開始同情起那些先前同情我的人了......

madot小姐,我想,您的主修從來就不是精神醫學,我不知道,我是「瘋子」這件事,您是如何判斷?抽血?心理諮商、治療?還是長期會診?還是您長期的病史?對於您的侵權行為,套句您常用的話「我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在美國待過5年,IQ140多,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OT職照,並不表示您有權說我是「瘋子」,請您牢記這一點。這也是我的底限。

理性與不理性之間,並沒有那麼清楚而明白的界限。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習性與癖好,和獨特的人格特質,許多時候,我不認為那叫「有病」。我從來沒有否認過,我是一個擁有許多缺陷、弱點的人;更沒有否認過,我是一個現實、冷酷及冷血的人。比起您的堅強行徑,很遺憾,我們並非同路人。在我活著的一天,我就要當一個活生生,會開心,會難過,會生氣的人。就算死了,至少在墓誌銘上可以寫上「我活過」。

您還是有權發言,只是我不會再有任何回應。並請您尊重,這裡是我的blog,不是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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